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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反蚕食斗争

第二章 边境斗争

第一节 反蚕食斗争


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签订以后,沙俄侵略者开始在精奇里江南岸设屯垦田,多与
华人村屯相距“五六十里”、“未数年有二三十村迫近我乡”。光绪初年,俄国移民进而强
占江东六十四屯村民的农田、牧地。1879年(清光绪五年)5月14日,俄人在段山屯牧猎之地擅
自埋设木桩、圈占土地。段山屯民众与之说理,而俄人强词夺理,段山屯民众一怒之下,将
木桩全部拔掉。1880年(光绪六年)4月28日,俄国阿穆尔当局照会瑷珲副都统,声称“借买段
山屯沟外的土地”。瑷珲副都统引用《瑷珲条约》指出:“该处系中国人牧猎之地,自应照
约办理,庶期两安。若谓尔国人借买,殊与条约不符,不敢擅行。”就在佐领桂廉过江投递
照会的当天,俄人竟明目张胆地到段山屯沟外强行开犁耕垦。段山屯民众忍无可忍,夺下俄
人犁具,卸下犁刀,令其停止耕垦。第三天,佐领桂廉过江会晤,俄官竟以次日为星期日不
予接见。之后,俄官先以“该处空旷无人”为由进行狡辩。桂廉严词指出:“俄人强行开垦
,有失两国和好。”俄官理屈词穷,表示“唤回俄人,不准侵占开垦”。可是第三天,俄人
又偷偷开垦一片土地。桂廉在会晤中说:“前已议定之事,乃俄人如何肆意妄行?”俄官不
得不写出两份文件,一交俄兵,一交开地之俄人,“拆除窝棚,车载犁器”退出段山屯牧场

俄人一再圈占、开垦江东六十四屯土地,使瑷珲副都统考虑划定这个地区东部界线的问
题。1880年(光绪六年)7月2日,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在段山屯一带勘查。后双方确定:北从
段山屯东北20里的石头泡子起,南至瑷珲河分岔处偏东,长13里一线为东部界线,其间设封
堆44个,东归俄人,西归中国。规定:“经订立之后,两国人等如有擅动,照约惩办”。18
83年(光绪九年)9月,沙俄单方面撕毁江东六十四屯东部界线的《协定》,在补丁屯、二沟子
、托力哈达和大泡子等地重新犁地划界,共圈占熟地570余垧。后几经会晤,俄方百般狡辩,
此事终无结果。俄人的侵略行径,激起江东六十四屯民众极大愤慨,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
成立乡团,十户设长,百户设总长,筹备粮食,以备战事。同年10月,30余名俄人把13根电
柱埋在二沟子耕地里,民众拔除4根。当俄人埋至段山屯时,民众阻拦,沙俄出动武装绑架中
国民众10余人。1887年(光绪十三年),黑龙江将军派知府李金镛同瑷珲副都统成庆过江与俄
阿穆尔州边界官毕聂威斯会谈。毕聂威斯对1883年(光绪九年)犁记之事以“前任办过之事,
不敢更改”为由进行推托。当李金镛提出杜绝俄人圈地,双方应以1880年封堆为界挑沟时,
毕聂威斯又胡说“封堆系微末之员承办,不足取信”。会谈毫无结果,李金镛只好按1883年
(光绪九年)俄人犁记从补丁屯东北起向南挑沟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