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扶贫扶优
第三节 扶贫扶优
1978年,黑河地区开始扶持贫困户和优抚对象(简称扶贫扶优)发展生产,变过去单纯的
“输血”为“造血”。资金来源一是国家拨专款,二是各县从救济款中提取40%用于扶贫抚优
。民政部门把扶贫扶优款投放给生产队,生产队再选定扶持对象。扶持的重点是连续受灾区
和严重贫困户,困难优抚对象扶持项目主要是家庭副业、种植业、养殖业。1982年,省拨给
黑河地区扶贫(抚优)款39万元,各县(市)从救济款中提取5.7万元,在6个县(市)的70个公社
开展了扶贫(抚优)工作。1984年以后,全区“双扶”工作发展很快,当年扶持5113户,脱贫
2047户。1985年,全区投放扶贫(抚优)款280.6万元。其中,民政部门投放96.4万元、贴息贷
款64.2万元、社会筹集120万元。扶持对象由个体到联营,通过国家、集体和富户带贫户多方
努力,全年共扶持贫困户6879户,当年就有1826户脱贫。扶持项目由家庭养殖业、种植业到
加工业、采矿业,由自给性生产到商品性开发生产。这年,全区共办经济实体和联合体21个
,有的实体当年人均收入650元。1986年,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机关部门包乡扶贫
工作,县、乡普遍建立了扶贫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合同,落实到人,兑现奖惩。全区扶贫
包点单位支援各点购买生产资料捐款达159万元。这一年全区投放扶贫(抚优)款518万元,扶
持了8032户,占贫困户的52%,当年脱贫4976户。全年扶贫(扶优)创办经济实体48个,拥有固
定资产245.4万元,年产值248.1万元,盈利47.9万元。北安市首创扶贫基金会,德都、嫩江
两县亦相继建立,3县(市)共筹集资金31.5万元。全区还建立了乡级基金会58个,集资77.4万
元。村级基金会547个,集资4.5万元。1990年,全区扶贫(扶优)11000户,使7810户脱贫,是
脱贫最多的一年。1980-1992年,全区累计扶贫(扶优)63670户,脱贫31182户,脱贫率为48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