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老人福利
第三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老人福利
为保证丧失劳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三无”老人老有所养,黑河地区采取建立
养老院、散居由集体供养等办法,开展老人福利事业。
一、农村敬老院
1958年,全区农村有“三无”老人1069人,以公社为单位建立起敬老院35处,收养老人
596人,占“三无”老人总数的56%。在院老人的生活供养和经费开支,由生产大队或生产队
公益金中提取,每年秋收分配时一次缴清。建院时因陋就简,后来逐步加以改善,基本实现
了环境优美,讲究卫生,屋暖炕热,被服整齐,饭菜可口,细粮占30-50%,有的院还有广播
和澡塘。敬老院以养为主,适当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多数敬
老院被解散,最后全区只剩5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敬老院逐渐恢复。到1985年,已达
47处,收养老人766人,占农村“三无”老人的36.7%。有耕地1832亩,多种经营收入11.1万
元,等于集体供给金的四分之一。98%敬老院的房屋是砖瓦结构,内有夫妻间、光荣间、暖气
、浴池,并配有洗衣机、电视机、录音机。老人们吃的是细粮,穿的是里面三新棉衣。1988
年,有的地方还以敬老院为中心,建立了为分散供养“五保户”服务的服务中心。1991年,
全区对敬老院进行了合并整顿,全区有敬老院43处,收养727人、占“三无”老人的43%,房
屋总面积11767平方米,经费支出169万元。其中,国家资助24.3万元,集体筹款140.5万元,
各单位捐赠2.2万元。敬老院自己收入38万元。在院老人年平均生活水平800元,有的院超千
元。
二、黑河福利院
1946年,地区民政部门接收了黑河贫民院,经整顿改建为残老院,收养城镇无依无靠的
老弱残废人。1951-1953年,累计收养院民74人,每月每人伙食费6万元(旧人民币)、服装费
3万元(旧人民币),医药文教费统一掌握,3年经费支出7561万元(旧人民币)。1958年改为养
老院,收养人数320人,经费支出9万元。“文化大革命”后,收养人数逐年下降,1975年只
有77人。1977年,老人伙食费每人每月提高到13-15元,服装费5元,医药费2元,文体费0.
3元。1983年,养老院占地3.2公顷,房屋面积1781平方米。1985年,养老院又改称为社会福
利院,院民每人每月伙食费25元。到1986年,原养老院旧房全部改造一新,并新建楼房1730
平方米。1988年,被评为全省先进福利院和省院庭绿化先进单位。为增加收入,福利院先后
办过肥皂厂、玛瑙厂、玻璃丝厂、烫发器厂。1991年,又开办了康复医院,即对内服务,又
对外门诊。1992年,黑河福利院收养国家供养的院民90人,自费院民28人。经费支出35.9万
元,收入36.3万元。国家供养的院民全年共支出:伙食费46440元、服装费11880元、医药费
6480元、文体费324元、其它3240元。全院占地面积4公顷,房屋面积3050平方米,内有上下
水道、暖气、浴池、食堂室、缝纫、理发店、小卖店、健身房。院内附设汽车修配厂、经贸
公司和康复医院。1964-1992年,黑河福利院累计收养院民2768人,年均95人。累计支出经
费410.8万元,年均14.17万元。
三、集体供养
1958年以后,在农村散居的“三无”老人享受集体供养。这些老人由乡村负责统筹,群
众集资,分散在农户家供养。1990年,全区农村分散供养老人839人,占散居老人的88%,集
体供养经费47.6万元,人均567元。
四、社会保障
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1987年,本着自愿投保、自我保
障的原则,行署和北安市民政局在北安市赵光镇进行了农村社会保障试点工作。主要保障项
目有养老、退休、医疗、抚恤、救济等。全镇80%的农民投保,投保资金达21万元,试点后在
全区推广。1992年,全区7个县(市)的75个乡镇实行了养老保险,20万人投保,投保金额2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