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福利企业
第三节 福利企业
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全区民政部门办起工商福利企业141处,有机械修配厂、砖瓦
厂、畜牧厂、木器加工厂、旅社、被服厂、饮食业等,安排残疾人就业882人。1959年,经过
整顿,下放给公社131处,保留县里经营的10处。1961年,全区城镇有福利生产单位8处,经
营手工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有职工152人。其中,残疾人50人。共有固定资产4.82万元、
流动资金5.30万元,年产值3.49万元,纯利润2.40万元,生产人员平均月工资45元,基本保
证了生活。1962年,全区福利企业只剩下3处、79人。“文化大革命”中,福利企业处于瘫痪
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利企业开始复兴,并有新的发展。1987年,黑河行署发
布了《黑河地区扶持和发展社会福利生产的规定(试行)》,地区和各县(市)民政部门及街道
都相继办起一些福利企业,有汽车配件、采金、油坊、饮料、木材加工等。改革开放以来,
利用黑河边境开放口岸的优势,全区民政系统创办了5家经贸公司。1992年,4000平方米的黑
河社会福利中心大楼投入使用,当年营业额60万元。这年,全区有福利企业17个,从业残疾
人135人。1987-1992年,全区福利企业累计产值7886.5万元,利税121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