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园所
第三十三篇 教育
第一章 学前教育
第一节 园所
1922年(民国十一年),瑷珲县始设1所幼稚园。1935年(伪康德二年),伪北安省幼稚园建
成,有日本儿童15人,教师2人。
1953年,黑河区专员公署(简称专署)文教科在黑河镇试办机关幼儿园,有幼儿22人,保
育员7人。此后,区内各县相继办起托儿所或幼儿园。1958年“大跃进”期间,看护孩童为主
的托儿所、幼儿园遍及城乡,其特点是季节性强、设施简陋,很不正规。60年代以后,随着
国民经济的好转,幼儿教育稳步发展。到1965年,全区有幼儿园9所,幼儿468人,教职工39
人。其中,专任教师18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幼儿园陆续停办。到1972年,全区仅剩3所幼儿园,有幼儿
147人,教职工19人。其中,专任教师7人。
1978年开始,幼儿教育迅速向正规化发展。1981年,幼儿教育被列入普及小学教育内容
,幼儿园(所)布局形成网络。1984年以后,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城镇始有私立幼儿园,并
迅速发展。1992年,全区有公办幼儿园94所,幼儿20541人,教职工1279人;学前班411个、
幼儿8974人、教职工335人;私立幼儿园153所、159个班、3703名幼儿,教职工2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