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思想品德教育
第五节 思想品德教育
清末,全区小学堂和私塾均按《奏定学堂章程》有关规定,通过《经学》、《修身》课
等向学生传授“忠、孝、节、义”思想。
民国期间,黑龙江省教育厅颁布了规范学生思想品德的《规则》和《训令》,各小学普
遍开设《修身》课。1923年,改设《公民》、《社会》课。1927年,统改为《三民主义》课
,并通过教学、周会、纪念日、讲演比赛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三民主义教育。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通过教科书、校长训话等形式,向学生灌输“日满亲善”、
“共存共荣”、“王道乐土”等奴化思想,宣扬“日满一心一德”、“建国精神”,要学生
信奉神灵、敬崇天皇、强迫学生背《国民训》,遥拜皇宫(日本天皇)、帝宫(伪满洲国皇帝)
,企图使中国学生成为日本的“忠顺国民”。
建国初期,全区普遍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
爱”教育。1950年,美国侵略者发动了侵朝战争,全区小学生积极参加“抗美援朝、保家卫
国”的宣传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学习《谁是最可爱的人》通讯和黄继光、罗盛教、邱少云等
国际主义战士的英雄事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60年代,各小学先后开展
了忆苦思甜,学雷锋、王杰、刘英俊等英雄人物活动,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和共产主义思想
品德教育。在此期间,学生学雷锋、做好事蔚然成风。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受无政府主义和“读书无用论”等思想影响,正常的思想品
德教育被丢弃。
1976年以后,逐渐恢复了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1977年,在全区小学开展了“学
雷锋、创三好”(身体好、工作好、学习好)的争做优秀少先员队和优秀小学生活动,学生的
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79年开始,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入
开展了讲文明、讲礼貌、热爱班级、热爱集体、争当先进等活动。80年代以后,在改革开放
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开展了四项基本原则、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
先后开展了“学雷锋、创三好”、“五讲(文明、礼貌、道德、秩序、卫生)、四美(心灵、语
言、行为、环境)、三热爱(共产党、祖国、社会主义)”活动。教师李舫珍“从小抓起,从小
事抓起,培养学生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工作经验在全区推广。1990-1992年,在全
区小学加强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德育工作,相继开展了“学雷锋、学赖宁、争做优秀
少年”活动、“学雷锋、树新风、做‘四有’(理想、道德、文化、纪律)新人”活动、向灾
区小朋友“献爱心”和“军民共建”等活动。黑河第四小学被沈阳军区定为“军民共建”先
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