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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鄂伦春族教育

第九章 少数民族教育

第一节 鄂伦春族教育


1695年(清康熙三十四年),根据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的奏请,“在墨尔根(今嫩江)两翼各
设一学”。规定,包括鄂伦春族在内的“新满洲诸佐领之下,每岁送幼童一名,教习书义”
。1744年(清乾隆九年),在齐齐哈尔、呼兰、墨尔根和黑龙江(今黑河市爱辉镇)4城各设官学
一所,包括鄂伦春族在内的“八旗子弟愿入学者,由各旗协领保送,习清文骑射”。但鄂伦
春族儿童入学者甚少,尤其是“沿边各地及鄂伦春、打虎尔诸旗,非通悉汉文者,百不得一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在瑷珲、黑河、墨尔根等地始设新学堂,允许鄂伦春子弟就近
入学。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兴东道毕拉尔路协领庆山创办毕拉尔路蒙养小学堂,并于
1910年(清宣统二年)2月开学,校址设在协领公署所在地车陆屯(今逊克县车陆乡),有学生2
0人。由省分三年拨教育经费白银1000两。此校为区内最早的鄂伦春族小学校。1913年(民国
二年),由于经费用尽而停办。同年,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四学区视学邹召棠的倡导下,省政
府决定在呼玛、瑷珲、嫩江县各设1所鄂伦春族小学校。1914年(民国三年)1月,嫩江县知事
姚明德会同协领成春、校长王述增深入山林,招收学生30名。4月1日,省立第三鄂伦春国民
学校率先在嫩江县城开学。1914年8月20日,省立第二鄂伦春国民学校在车陆屯开学。1915年
(民国四年),招足学员30人,最小者10岁、最大者18岁。8月21日,省立第一鄂伦春国民学校
在瑷珲县开学。委任正教员边瑾兼校长,副教员由付肇熊担任。各学校实行寄宿制,吃、穿
、用、学杂费由政府负责,学校经费每年库银1700两。1920年5月,在嫩江县城东北150余里
的喀尔通屯建立了库玛尔路公立第一鄂伦春国民小学,教员由景元担任,学生25人。同月,
又在嫩江城正东200余里的麦海屯建立库玛尔路公立第二鄂伦春国民小学,教员由鄂伦春族青
年托拉哈担任,有学生15人。9月,经黑龙江督军批准,在嫩江城内建立省立第一鄂伦春高等
小学,同时招收初小毕业生16人,共有学生30人。1921年(民国十年)9月,在瑷珲城内建立省
立第二鄂伦春高等小学,招收宏户图、车陆屯初级小学毕业生共40人,教师2人。至此,区内
鄂伦春初、高两级小学校共6所,有鄂伦春族学生171人,教师12人。东北沦陷后,鄂伦春族
小学校名存实亡。
解放后,鄂伦春族学校教育逐步走向正轨。1949年4月21日,在黑河设立鄂伦春民族小学
1所,后招收8-15岁鄂伦春族学生41人,并在呼玛、逊克等地的汉族学校中设立了鄂伦春族
学生班。学生的全部费用由国家承担。1953年,鄂伦春民族定居后,专署决定分别在鄂伦春
族新村成立小学校。从此,鄂伦春儿童不再到外地上学,就学率达到100%。1966年,爱辉县
新生乡始设鄂伦春族中学,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而停办。1977年以后,鄂伦春族学校教
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爱辉县新生和逊克县新鄂、新兴3个鄂伦春民族乡先后建立了3所鄂
伦春族中学,使全区单独设校的鄂伦春族学校达6所。到1992年,鄂伦春族在校学生增至539
人。其中,在民族学校就读的学生192人,分散在区内各学校就读的学生347人。据统计,自
定居以来,全区有鄂伦春族大、中专毕业生近百人。其中,大专生20多人、中专生7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