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三十四篇 科学技术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黑河行署科学技术委员会
1959年3月,黑河专署科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成立,编制7人,后增至10人。1962
年8月,在全国性的精减机构中,黑河专署科委撤销,全区的科技工作由专署第四办公室兼管
。1967年,专署所属机构被夺权,全区科技工作无人顾及。1970年3月,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
决定成立地区科技局,编制3人。1972年7月,地革委在地区科技局的基础上恢复设立了黑河
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8人。1978年开始内设科室。1980年,黑河地区科委改称为黑河行
署科委。1992年,行署科委编制20人,下设综合计划科、科技管理科、科技成果科、科技干
部科、财务科、办公室、科技兴区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办公室、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
二、县(市)科委
1959年,全省第一次科技工作会议后,爱辉、北安、孙吴、逊克4县先后成立了科学技术
委员会。1962、1963年在精减机构中,4县(市)科委全部撤销。1970年各县革委会又相继建立
了科技科。1973年又改为县科委。五大连池市成立后,于1984年建立了市科委。至1992年,
各县(市)科委机构未变。
三、地震办公室
1976年唐山地震后,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全区相继成立了地、县地震办公室。除嫩江
县归属气象科外,其余均归科委管理。同时,北安、九三农场局、沾河林业局和庆华工具厂
亦建立了地震办公室。1980年,又根据全国少震弱震地区撤销地震机构的精神,区内地震管
理机构全部撤销。自1986年德都县连续发生5级以上地震后,恢复行署和德都县、嫩江县及沾
河林业局地震办公室,建立了五大连池市地震办公室。1987年,行署地震办公室确定为处级
单位。同时,北安、黑河、孙吴、逊克县(市)亦恢复了地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