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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馆站

第三十五篇 文化

第一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馆站


一、地区群众艺术馆
1960年,地区始设群众艺术馆,编制2人。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撤消。1980年恢复
,编制10人。内设文艺辅导部、创作调研部、美术摄影部和行政办公室。自建馆到1992年,
举办摄影、美术、书法展览6次,全区文艺调演4次、歌咏大会10次,组织赴省参加各种调演
15次、业务辅导班5次,成立业余舞蹈班1个、群众艺术团1个,出版两本《鄂伦春民间文学》
。期间,有4部电视剧和广播剧、7个民族舞蹈、3幅版画获省级以上奖励。
二、文化馆、站
民国初年,瑷珲县公署劝学所设有通俗教育讲演社和讲解员,其任务是启迪社会民众知
识、普及社会教育及地方文化。解放后的1947年,各县均设有民众教育馆。1949-1951年,
全区各县均成立了文化馆,文化工作覆盖率达80%。1952年,瑷珲县西岗子、四嘉子、瑷珲等
区率先建立了文化站。之后,全区各行政区普遍建立了文化站(室),厂矿、村屯建立了俱乐
部。到1957年,全区农村有俱乐部200余个。同年,各级文化馆、站配备了音乐、美术等创作
人员。1958年,受“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全区县、乡级的文化馆、站一轰而上,骤然增
至500多个,厂(矿)、村(屯)俱乐部增至340个。直到1961年纠正浮夸风,全区县、乡级保留
文化馆、站37个,厂(矿)村(屯)150个。同时,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1964年
,在鄂伦春族聚居的爱辉县新生公社、逊克县新鄂公社、新兴公社建立了国办文化站,由县
文化馆派1名专职干部任馆长,使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走向正轨。
“文化大革命”初期,保留县级文化馆,社、队、厂(矿)办的文化站、室、俱乐部一律
撤消。1970年后,各社、队、厂(矿)文化站、俱乐部恢复,属社办性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沿江公社政府建立国办文化站,其它社(镇)均建立了社办公
助的文化站。1988年,孙吴县沿江满族达斡尔族乡消灭文化室空白点。1990年,逊克县有10
8个村创办408个“文化大院”,使农村文化活动更加活跃。到1992年,全区有县、乡(镇)级
文化馆、站90个,村(屯)、厂(矿)文化室和俱乐部500多个,形成了地、县、乡、村四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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