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化专业户
第三节 文化专业户
建国前,区内仅有私人开设的书局,以印刷为主,兼营图书、文化用品。黑河街有几处
书铺,文化市场冷冷清清。
建国后,区内文化个体户亦寥寥无几。1961年,全区仅有文化专业户10余户,以销售、
租赁图书为多。“文化大革命”时期,个体文化书摊被取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内
文化专业户恢复营业。1980年全区有个体文化户20户,以书摊居多。1983年,全区各县(市)
文化个体专业户遍布城乡。经营种类也由单一的书摊发展到录像厅、游艺厅、射击场、台球
场、舞厅、卡拉OK咖啡厅、演出队、电影放映队等多种形式。仅北安市文化个体专业户就达
74户。其中,书摊27户、台球场45户、业余演出队2户。平均每户月收入400-500元。“小百
灵”演出队和“金星演出队”年演出120场。
1990年,文化专业户的网点逐步增多,项目也不断增加。年内,全区有录像厅25户,台
球室58户,电子游戏室14户,书刊销售出租摊点46户,录音带租售摊点10户,茶社3户,旱冰
场3个,高尔夫球场2个,娱乐厅2个,书画装潢3个,数字游戏室1个,舞厅7个。1992年,在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大力扶持个体文化专业户,形成了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办文化的
局面。年底,全区有个体文化网点5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