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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戏剧

第二节 戏剧


戏剧创作始于建国后,创作人员以专业文艺工作者为主。1950年,嫩江县高中兴创作的
秧歌剧《小送饭》,在全省首次文艺汇演中获奖。此后,全区各县又有一批作品参加了省级
以上汇演。其中,黑河评剧团创作的第一台反映鄂伦春民族现代生活的剧目《猎犬失踪》,
参加了黑龙江省首届戏曲观摩汇演,荣获创作奖、作曲奖、导演奖、舞台美术奖和表演奖。
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区专业、业余文艺创作人员增加,创作了3000多个大小剧目(有小
话剧、独幕剧等)。其中,嫩江县的创作数量最多,仅1959年就创作1300多个剧目。1963年,
黑河评剧团董向华创作的大型鄂伦春民族神话戏《阿伦与梅花女》,演出数年不衰。同期,
其它县亦创作了评剧《小江春畔》、《飞雪迎春》、《驼龙》、《黑妃》等十几台剧目。“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创作活动处于低潮,仅有独幕话剧、话剧等剧目。1974年后,各县均
创作了以“阶级斗争”、“路线斗争”为素材的作品,其质量明显下降。这期间的主要作品
有评剧《车声隆隆》和《斗争在继续》等,参加了黑龙江省汇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创作活动以电视剧、评剧、歌剧、广播剧为主,并出现了创作
高潮。1983年,常玉昌和张桂芝创作的电视剧《王冕》、《连年有鱼》分别由江西电视台录
制和辽宁电视台录制,两剧均在省电视台播出。到1988年,全区有20部电视剧、片在省级以
上的电视台播出。1992年,在创作评剧、话剧、电视剧的同时,歌剧创作又有新的突破,刘
礼恒创作的大型民族歌剧《山魂》首次在第四届西北地区艺术节上演出,获得成功。同年,
北安市评剧团创作并演出的小品《情灾》,获省戏剧小品大赛编剧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