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档案
第六章 档案方志
第一节 档案
一、档案馆
清朝,瑷珲副都统堂司(又称印务处)主管文件收发,并专设文案处,管理档案。1900年
(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俄难”中,其档案被沙俄侵略者掠去。民国时期,黑河道署未单设
档案管理机构,由秘书科兼管。档案分为内务、税收、民政、军事、警务、司法、外交、交
通、教育等十几类。公文均用宣纸为载体,毛笔书写。东北沦陷时期,伪黑河省公署由总务
厅管理文书档案。1945年8月日军败退时,将黑河清、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的部分文书档案掠
至伪新京(今长春)、奉天(今沈阳)等地,部分档案被就地销毁。
1955年,黑河地委、专署和各县委、县政府分别设立机关档案室管理文书档案。1962年
,全区各档案室计有档案32692卷。其中,地委4990卷、专署3408卷、瑷珲县5983卷、呼玛县
3822卷、嘉荫县5200卷、孙吴县5300卷、逊克县4079卷。1964年,地区档案馆及各县档案馆
成立,地、县档案室开始向档案馆移交档案。1965年,根据中央、省委关于边境地区档案后
撤的指示,地区及各县档案馆将馆藏档案后撤到北安。6月5日,黑河档案馆在北安成立,馆
藏全区后撤档案20870卷。1970年,各县档案分别撤回各县馆保管。同年9月,嫩江、德都、
逊克、孙吴等县先后从省档案局接收本县的旧政权档案1万卷。1973年5月,爱辉县从省档案
局接回旧政权档案1.7万卷。到1976年底,全区共接收旧政权档案2.7万卷,收集立卷6000余
卷。根据形势需要,1983年4月17日地区档案馆由北安市迁至嫩江县,1984年11月7日又迁回
黑河市。1986—1987年间,地区馆曾先后征集革命历史照片600多张,收回外借30多年的库玛
尔路协领公署档案(1906—1946年)约500余卷,征集进馆印鉴20多枚。同时期,各档案馆开始
了编研工作。嫩江县编写了《嫩江县志》初稿,爱辉县编写了《爱辉概况》,地区编写了《
黑河地区三百年大事记》等。
从1980年开始,全区各馆进行历史档案抢救工作。到1988年,全区已抢救历史档案1971
7卷。其中,库玛尔路协领公署档案517卷。1992年,全区设有县(市)级以上档案馆8个,库房
面积933.85平方米,馆藏档案141926卷。其中,建国前档案27817卷,建国后档案114109卷。
黑河市、北安市、逊克县和地区馆还配置了复印机和照相机,各档案库房配备了温湿度表。
1988—1992年,8个档案馆为机关、社会累计提供档案、资料56576卷(册)。
二、文书档案
1955年12月7日,地委召开了第一次文档(即文书档案,下同)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家、省
第一次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全区的文书档案工作。第二年,地委下发了《地委对地
委办公室关于机关文书处理工作与档案工作暂行办法的指示》、《中共黑河地委机关档案材
料保管期限》、《中共县级机关不登记、不立卷、不归档文件范围和县级机关档案、档案材
料保管期限》等文件,从此,全区开展文书立卷指导工作。1964年5月,专区档案处召开了各
县档案馆长和省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档案工作会议,研究了文书档案和技术档案指导问
题。8月后,召开现场会,相互交流经验,进行案卷展示,对农村基层档案和社教运动档案进
行了业务指导。“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档案室撤消,档案管理无人过问,业务指导随之中
断。1971年1月,黑河地革委档案局召开地直机关文档工作会议,部署了1969—1970年的文件
立卷归档工作。至1972年,全区共立卷1999卷(永久549卷、长期634卷、短期816卷)。嫩江、
爱辉、孙吴、逊克和地直90%以上的单位完成了文书立卷归档工作。1976年6月,地区档案局
批转了爱辉县四嘉子公社卡伦山大队档案柜建设的经验,促进了全区农村大队档案的业务建
设。1977年,全区已建公社档案室58个,占应建的81%;已建生产大队档案柜253个,占应建
的41%。爱辉县11个公社7个生产大队已建立了档案室(柜)。1980年后,地直78个县团级单位
都配有专、兼职文档工作人员。全区文书档案逐年增加,每年约增加2000卷。
自1984年1月地区档案处设立业务指导科后,全区业务指导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地、县
(市)直单位逐步建立了机关档案室,有的二、三级单位也开展了建立档案工作。据1986年末
统计,在地直属78个机关单位中,有5个单位建档案室。有79个二、三级单位也开始了建立档
案工作;在412个县直机关单位中,有23个单位建立档案室。在1228个二、三级单位中,有3
15个单位建立档案室;在94个乡镇单位中,有84个单位建立档案室(共保管档案51438卷)。以
上地、县、乡(镇)三级档案室一般都有一本帐、全引目录或案卷目录。公、检、法档案室有
的已建人物卡。
1988年末,全区各级机关、乡镇共建档案室627个,占应建数的78%。其中,地直机关一
级单位建档案室81个,占应建数的96%。全区出现了一批文件收集齐全完整、整理科学、分类
和划期合理、达到标准的档案室。其中,嫩江县的联合档案室在国家档案局召开的会议上介
绍了经验,并将此经验刊登在国家《档案工作》刊物上。
1989年,全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级暂行规定》
。经过努力,到年末,全区共有151个机关单位文书档案管理达到了省级标准。其中,晋升省
一级108个,省二级34个,省三级9个。1990年,全区共有110个机关单位的文书档案管理达到
了省级标准,70个单位晋升为省一级,29个单位晋升为省二级,11个单位晋升为省三级。另
有115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档案室。1991-1992年,继续进行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
级、档案局、馆升级工作,全区地、县(市)有181个单位的档案室升为省级。其中,北安档案
局、馆晋升为省三级局、馆。
三、科技档案
1977年前,全区科技档案数量少,案卷质量差,只有北安庆华工具厂的技术档案质量尚
好。1977年7月,地区档案局和爱辉县拖拉机修造厂成立联合试点工作组,利用20多天时间,
在该厂建立车床设备技术档案。在试点的基础上,于年末召开了首次全区技术档案工作会议
。会上交流了北安庆华工具厂、嫩江县东风机械厂,爱辉县拖拉机修造厂、地区水文站等单
位建立技术档案的经验。之后,全区有164个单位建立了技术档案,达到“三专”要求的单位
(专人、专柜、专室)的占33%。1979年,省档案局转发了北安县技术档案工作经验。1980年,
国家颁布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北安、爱辉、孙吴等县(市),首先在多数生产基建
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科技档案。年末统计,地直应建立科技档案的单位61个。其中,已
建档单位15个,有科技档案员64人(专职17人,兼职47人)。各县应建立科技档案的单位210个
,已建档单位46个,有档案工作人员192人。
1988年9月,行署召开了全区科技档案工作会议,提出了“七五”计划后3年的工作任务
,北安市档案局、北安市城建档案馆、黑河市水利局、孙吴县北疆木器厂、黑宝山煤矿等5个
单位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到1988年末统计,全区已有279个单位建立了科技档案,占应建数的
79.5%。其中,在46个地直企、事业单位中,有27个单位建立科技档案室。1991年,全区企业
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开展后,已有48户达到了升级标准。其中,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
4户,晋升为省级档案管理单位44户。1992年,又有14户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达标。其中,国家
二级5户,省级109户。同年,全区开展了科学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全区有13个单
位达到省级标准。
四、专业档案
专业档案工作始于1984年,地区档案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了会计、审计、统计、教
学、艺术、新闻、区划、地名、工业普查等专业档案。1985和1986年,全区1300个机关、企
事业单位基本上清理了建国以来的会计档案卷。到1992年末,全区共保管专业档案466872卷
。其中,会计档案398186卷、统计档案27990卷、诉讼档案37387卷、教学档案1998卷、统计
档案667卷,新闻档案644卷。
五、声像档案
1984年,地区档案馆开始开展声像档案工作。购置复印机、照相机各1台,录音机两台,
洗相设备一套。第二年,配备专职复印兼摄影员1人。1986-1988年,地区馆对建国40年以来
的历史照片进行了收集和鉴定,大部分填写了文字说明,建立了照片档案62册,归档照片25
00张。1988年以后,黑河、北安、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均配备了照相机和录音机,开始搜集
、整理声像档案。到1992年,全区各县均开展声像档案工作,有照片11779张,录音、录像7
22盘。其中,地区馆归档照片4000余张,录音、录像40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