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职工体育
第三节 职工体育
民国时期,有组织的职工体育活动甚少。东北沦陷时期,在职工比较集中的单位,如当
时黑河发电厂一些体育爱好者,在节假日期间,自发地开展篮球、乒乓球等小型比赛活动。
日本侵略者为达到奴化职工的目的,还在部分工厂、机关开展“建国体操”活动。
建国初期,在驻军部队的带动下,黑河镇内职工,经常有组织的开展篮球和游泳活动,
原黑河消防队篮球场已成为职工篮球比赛活动中心。专署机关大院备有单杠、双杠、篮球、
排球、吊环、跳高、跳远等体育设施,有些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坚持开展做广播体操外
,还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活动。北安百货公司自1962年开始,坚持组织职工做广
播体操,1965年荣获全省“广播体操过冬优秀单位”称号。“文化大革命”初期,有组织的
职工体育活动停止。1972年以后逐渐恢复。1981年,地区体委、工会、教育局、妇联、团委
、卫生局等6单位联合发出贯彻落实省体委关于“开展体操、田径、球类、游泳、打拳”五项
活动号召的通知,全区职工体育活动再次掀起高潮。北安市成立了广播体操领导委员会,举
办领操员学习班,拟订活动计划和检查、评比、奖励方案。使1981年前的“广播体操一条街
”发展到广播体操三条街,由1981年前的12个单位3200名职工,发展到57个单位13400名职工
。1986年,全区举办县以上职工各种体育比赛活动达60余次,其中全区职工篮球赛规模最大
,300多名职工参加了比赛。从1987年开始,职工体育活动由基层单位自办、体委主办发展到
联办、资助等多种形式,使职工体育进一步普及,出现了职工体育社会化的新局面。1992年
,全区各系统举办职工各类运动会864次,参加职工12308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