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竞技队伍
第二章 竞赛成绩
第一节 竞技队伍
一、运动队
建国后,随着区内体育事业的发展,各级体育竞赛活动增加,运动员队伍也逐渐扩大。
各县(市)运动队员一般由县(市)运动会中选拔,属临时性体育队伍。地区运动队员主要从全
区性体育赛会中选拔,运动员来自各县(市)和地区直属单位。为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19
53-1958年,全区先后组建过业余或临时性质的篮球队、田径队、乒乓球队、足球队、速度
滑冰队、冰球队、滑雪队和摔跤队等。1959年,黑河地区冰上运动项目优秀运动队成立,区
内始有专业运动员队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专业运动队解散,1972年恢复。至1992年
,地区专业运动员始终保持在7人以上,最多达15人。专业运动队和临时运动队紧密配合,在
全省、全国的体育竞赛中创造了优异的成绩,为发展黑河地区的体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二、等级运动员
建国初期,专署根据国家体委颁布的体育运动员等级标准,通过举办或参加地区级以上
体育竞赛评定国家等级运动员。1955年,区内始评14名国家等级运动员,其中三级6人、少年
级8人。1956、1958、1960年,区内始评国家一级、二级和健将级运动员。到1966年,全区国
家健将、一级、二级、三级和少年级运动员分别达到5人、11人、65人、350人和590人。196
7-1970年,等级运动员评定工作停止,1971年恢复。到1992年,全区有国家等级运动员616
9人,健将、一级、二级、三级和少年级运动员分别为33人、118人、324人、2118人和3576人
。
三、等级裁判员
1958年,黑河地区开始实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专署体委首次审批公布了速度滑冰、
冰球、田径等项目的45名国家二级裁判员,各县体委审批了108名国家三级裁判员。1982、1
985年,行署体委两次又审批了378名速度滑冰、冰球、田径、乒乓球、篮球、射击、足球、
排球、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等项目的国家二级裁判员,各县(市)体委审批了974名国家
三级裁判员。同时,全区有38人经省体委审批为国家一级裁判员,另有4人经国家体委审批为
国家级裁判员。到1992年,全区有国家级裁判员4人、一级裁判员38人、二级裁判员423人、
三级裁判员1082人。
四、等级教练员
1983年,黑河地区实施了国家体委颁布的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经省体委和省技术职称
部门审核,批准第一批16名国家一级教练员(中级职称)。1987年开始,教练员技术职称评定
走向规范、制度化。到1992年,全区有副教授级的高级教练员4人、有中级技术职称的教练员
(原一级教练员)28人、初级技术职称的助理教练员(原二级教练员)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