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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军警民“共建”活动

第四节 军警民“共建”活动


1983年,驻军某部同黑河第四小学结成共建对子,发挥部队政治工作的优势,始终把共
建重点放在培育“四有”新人上。经双方努力,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军警民共建先进集体、
地区文明单位标兵,少先队被评为全国红旗大队,训练队也被沈阳军区评为军民共建先进单
位,被省评为共建共育先进集体。
1985年,嫩江县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共育”(军警民共同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军警民共同培育具有“五爱”、“四有”的社会主义新人)活动。1986年初,地区在嫩江县
召开了军民共建共育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并在全区推广。年末,地委、
行署转发了《关于军警民共建边境文明村(镇)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培养“四有”边境居
民为目标,用二三年时间,把沿江大部分村镇建设成文明村镇。各沿江县(市)结合边境实际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军警民共建为主要形式的创建活动。1987年,省召开了第一次军警民
共建共育经验交流会,嫩江县人民武装部和南空驻嫩江部队农场两个单位在会上介绍经验。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嫩江基地在军民共建活动中,发挥部队农场机械化和科技力量雄厚
的优势,为驻地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1987-1988年,被省委、省政府评
为扶贫济困先进单位。1988年,被国家民政部、军委总政治部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全国
开发培养和使用两用人才先进单位。1989年,为了促进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的深入开展,
根据区内的特点,在总结几年来军警民“五共”(共建、共育、共训、共守、共管)的经验基
础上,地委、行署和军分区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军警民“五共”活动的决定》,使
这一活动在巩固中提高,在探索中创新,在稳步中发展,并取得可喜成绩。当年中国人民解
放军81233部队农场被黑龙江省政府、省军区授予扶贫济困先进单位。1990年,全省召开第二
次军警民共建共育经验交流会,全区又有9个单位受到表彰奖励(其中还有一个是省级标兵单
位),有3个单位的典型经验在会议上交流。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加强两个
文明建设和促进全区的稳定,各县(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军警民共
建共育暂行规定》,切实把全区的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提高到一个新阶段。到1992年末,全
区有“五共”对子217个。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嫩江基地与驻地乡、村、工厂、站、学校
结成了共建共育对子,协助驻地开展评比“十星级文明户(热爱集体、重视文教、勤劳致富、
遵纪守法、移风移俗、计划生育、家和邻睦、勤俭持家、助人为乐、环境卫生)”、文明村等
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工具,定期派人到共建村、屯,大力开展“四有”
、“三热爱”、法纪和光荣传统教育。仅1992年就先后派出20人到驻地开展教育活动58场次
,共建对子受教率达90%以上。活动中注重纠正不正之风,树立良好风尚。东海村有个青年妇
女,过去对婆婆很不好,并把老人赶出了家门。通过开展争当“文明家庭”、“好媳妇”活
动,使她深受教育,主动把婆婆接回家。婆婆重病时,做好吃的,请医抓药、端屎端尿,受
到婆婆和邻居的赞扬。白云乡平顶山村民王武曾一度染上了赌博吸毒和偷盗的恶习,其父母
一气之下将他赶出了家门。通过基地派人与驻地政府、派出所和家庭反复做思想工作,王武
改邪归正,成为远近闻名的菌菇专业户。中国人民解放军61233部队农场帮助驻地临江乡各村
屯解决实际困难:1992年6月,临江乡豆苗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霜灾,为解决农民困难,将全场
官兵全年食用的2000斤大豆及时送到人民群众手中,还支援了化肥2万斤。在军警民共建共育
活动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嫩江基地成绩突出,1992年再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
授予“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光荣称号。驻地嫩江县被评为全国农业百强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