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舍己救人
第二章 社会新风
第一节 舍己救人
建国以来,全区涌现出不少思想品德高尚、具有舍己救人精神的英雄人物。在这些人物
中,有的是普通群众,有的是人民子弟兵,在他们身上闪烁着共产主义思想的火花。
1966年8月13日,嫩江县第二小学四年级学生、少先队员刘福信,到城北嫩江游泳时,听
到有人溺水呼救,便不顾生命危险,毅然跳入江中救人。此时,溺水者已被激流卷入江心,
危在旦夕。岸上的人怕刘福信出意外,连连高喊:“快上来,危险!”但他全然不顾个人安
危,向江心游去,好不容易抓住溺水者手臂,将其托出水面,艰难地向岸边游去。经过20多
分钟的奋力拼搏,终于将溺水青年推到江边,而自己却被激浪打回江心,献出了年仅12岁的
宝贵生命。
1969年1月,入伍3年回家探亲的解放军战士、共产党员徐振兴正在黑河镇的街道上游览
市容,忽见一匹惊马向3名儿童奔来,徐振兴急速上前抓住马的缰绳,用身体拦住飞奔的惊马
,迫使惊马改变了方向,3个儿童得救了,而徐振兴却昏迷过去。经过解放军211医院的全力
抢救,徐振兴虽然保住了生命,却因重度脑损伤而丧失了记忆力,并造成了左侧上下肢瘫痪
、语言发生障碍。黑河军分区为表彰他英勇无畏的精神,为他荣记二等功,批准其享受一等
残废军人的待遇。《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申报》、《黑河日报》等新闻部门都
报道了他的事迹,并被誉为“爱民高于生命的五好战士”。
1970年1月13日下午,嫩江山河农场一分场二队修配所发生火灾,上海市下乡青年蒋美华
闻讯后带病奔赴火场,不顾病痛和安危,冲入火海抢救被围困的拖拉机。在抢救最后一台拖
拉机时,屋顶被烈火烧塌,为掩护在烈火中搏斗的同伴,她毅然扛起燃烧的房架。最后,昏
倒在火海中被烧成重伤。在上海市住院治疗期间,又两次为需要有烧伤史人体内抗复血的病
人献血300毫升。《人民日报》刊载了她舍己救人的长篇报道,1972年蒋美华被评为黑龙江省
劳动模范。
1982年7月27日上午,逊克县干岔子公社干岔子大队社员、52岁的何相臣,正在稻田劳动
。忽听附近水库传来呼救声,何相臣闻声赶去,看到2名儿童在深水处挣扎,何相臣立即跃入
水中,奋游往返两次抢救。当他将第二名儿童推上岸时,自己却精疲力竭沉入水中,献出了
宝贵的生命。
1989年6月22日,黑河军分区第二巡逻艇大队训练队长王志平,在指挥战士实弹演习时,
一名新战士在后撤一步引弹时,不慎滑倒,将拉火的手榴弹抛在距自己仅4米远的地方。就在
这千钧一发之际,王志平箭步扑倒在新战士身上,手榴弹爆炸了,新战士安然无恙,而王志
平却身受8处重伤。省军区为表彰他舍己救人的精神,为他荣记二等功。1990年3月,王志平
被黑河军分区树为学雷锋标兵,并获学雷锋铜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