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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

第二章 佛教

第一节 组织


1690年(清康熙二十九年),佛教由迁居区内的汉族居民传入区内红霍尔基(今德都县团结
乡团结村)。此后,僧徒及信教群众逐渐增多。1917年,克山设治局德都镇(今德都县青山镇
)有数名女教徒在镇内东北建立了“海慧寺”,区内始有组织的佛事活动。佛教以各寺院为基
本组织单位,设有主持、监院等,分别负责主持宗教活动(仪式等)和管理寺院事务。1930年
,德都设治局境内有和尚23人、尼姑3人。1935年,有主持11人、和尚29人、尼姑11人、男教
徒162人、女教徒162人。同年,逊河县内有和尚68人,尼姑24人。1939年,瑷珲县有布教者
6人(男),有男信徒8566人、女信徒459人。1940年,讷河县金刚寺宝灵法师抵黑河镇传教,
成立了黑河佛教协会,刘画舫任会长,有会员300余名。建国后,区内佛教组织停止了活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落实,部分还俗的和尚自愿重新受戒
。1992年,区内有和尚13人,尼姑5人,信教群众61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