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活动
第二节 活动
伊斯兰教宗教活动由阿訇主持,主要有“念、礼、斋、课、朝”5个方面的内容:“念”
,即教职人员和教徒经常念经祈祷。“礼”,即教徒向麦加“天房”方向礼拜,分为晨、晌
、晡、昏、宵5个时辰内的5次拜和每周周五举行的主麻拜(聚会)。另外,还有每年的3次会礼
(开斋、宰牲、圣纪3个节日)。“斋”,即每年伊斯兰教历9月,教职人员和教徒每天从黎明
到日落要戒除饮食,同期戒除房事,又称“封斋”、“杞斋”。“课”,即凡教职人员和教
徒资财达到一定数量时,每年必须按规定的税率交纳“天课”(札卡特)。“朝”,即凡有条
件的教职人员和教徒,生平至少要去麦加朝觐一次。因区内各教职人员和教徒没有条件前往
,故以举行“主麻拜”替代。平时,回民子女起名、结婚,均请阿訇起“经名”、写“依札
布”(结婚证)。在每年的登霄节(1月31日)、释拉特(2月18日)、入斋(3月15日)、盖德尔(3月
30日)、开斋节(4月4日)、元旦(伊斯兰历,公元为7月2日)、阿舒拉日(7月11日)、圣纪(9月
10日)等节日,均举行宗教活动。其中,开斋节场面最为隆重。
1958年,在宗教改革中,写乜贴、起经名、写依札布等旧习被废止。“文化大革命”期
间,停止了一切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得到落实,正当的宗教活动同时得以
恢复,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