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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活动

第二节 活动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天主教传入区内后,教徒即有早晚课、带圣像、念《圣经》、
挂瞻机单、给子女代洗、起圣名、领“圣体”、领“圣水”、做“弥撒”等活动,每逢复活
节(4月21日)、圣天节(8月15日)和圣诞节(12月25日)等节日,教徒都以教堂或活动点为单位
,集体举行宗教仪式。每逢周日,教徒都去教堂做礼拜。
1948年土改后,教徒活动因组织解体而转入散在自发形式的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
,教徒活动隐蔽起来,次数极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区内信仰天主教的群众逐渐增多。
1982年,北安、德都两县开设了10处“圣事”活动点。活动分3个过程:首先进行“告解”,
即把自己的错误和罪过通过神甫告知“天主”;然后“望弥撒”,即求天主宽免、保佑、降
福;最后“领圣体”,即由神甫分给教徒1个小面饼,用嘴含化,象征吃耶稣的血肉。平时,
教徒们以天主教“十戒”(戒拜他神、戒制造和敬拜偶像、戒妄称耶和华名、戒不守安息日为
圣日、戒忤谩父母、戒杀人、戒奸淫、戒偷盗、戒作假证、戒贪他人财物)为信条,力求严守
不违,以求死后升入天堂。至1992年,区内活动规模较大的场所集中在北安、德都两县(市)
。其中,北安海北天主堂的活动最为频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