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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堂

第三节 教堂


1917年基督教传入区内后,教徒集资在龙镇县北安镇(今北安市北安镇内)建立了区内第
一所教堂,为5间草房。1927年,嫩江县中华基督教自立会又集资修建了1处教堂,为草木结
构的12间房屋。
东北沦陷后,北安镇基督教堂被日本侵略者征用,教徒被迫再次集资,易地在城内修建
了8间草房作为教堂。1936年,孙吴县城建立了1座教堂,为7间草房。1940年,黑河镇内也由
教徒集资建造了1座教堂。
1945年后,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教堂多被没收。建国后,部分转归执事会管理。“文化
大革命”中,又多被挪用或拆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宗教政策,信教群众逐渐
设点活动。在政府资助下,嫩江县在1985年建立了1座教堂。至1992年,全区有基督教教堂1
座,公共活动场所13处,家庭活动场所4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