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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乡镇

第二节 乡镇


一、逊河镇
逊河镇全境位于县城西南部。镇政府驻地逊河,位于镇中心偏西北,距县城55公里,踞
龙奇公路北段之要冲。镇址面向逊毕拉河畔,河水自西而东流贯镇全境中部地带,将镇之全
境分隔成南北两部。东部与松树沟乡为邻,南与新鄂乡接壤,西与孙吴县交界,北依吉里尔
哈山为屏障,与干岔子乡隔山而居。全境地形为山间谷地,东西狭长约44公里,南北宽约15
公里左右,总面积为544平方公里。
气候与沿江地带相似,但由于地处半山区,因而无霜期在110天左右,比沿江地带少10天
左右。
因境内最大河流——逊毕拉河而得地名(“逊”系满族语“长流”之意,“毕拉”系满族
语“河”之意)。原为鄂伦春游猎之地,自清末民初建置以来,镇政府驻地逊河村则为历代的
政治、经济中心。民国时代的稽垦局,后升设治局,再升为逊河县,以至伪满后期的逊克县
,均以逊河村为政治首脑机关驻地。解放后县治移驻奇克镇,逊河改为第三区,自1958年成
立人民公社,一直为逊河公社驻地。1984年4月改建为逊河镇,仍为镇政府所在地。
逊河镇管辖6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3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共有居民1780户,7136人,占
全县总人口的9.84%。其中:男3712人,女3424人;非农业人口833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1.6
7%。全镇人口由8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6333人;满族、达斡尔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
、锡伯族以及入籍者等7个少数民族共791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1.08%(其中满族最多,共633
人)。
共有农业人口6313人,占全镇总人口的88.46%。拥有耕地面积113561亩。拥有链轨拖拉
机70台,胶轮拖拉机37台,联合收割机42台,农机具467台(件),载重汽车6台,灌溉机械20
部。农业机械化程度达80%以上,非田间作业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镇址依山面水,地势平坦,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主要街道纵横各5条,宽而且直,颇
具乡镇规模。企事业单位有农业银行营业所、邮电支局、粮库、信用合作社、农机管理站、
农机修配厂、畜牧兽医站。工商饮食服务业有供销社、榨油厂、铁木联合社、被服厂、食品
调味厂、旅店、饭馆、照相馆、理发店等。其中供销社下辖3个分销店,14个代销店。全镇管
内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88个。
文教、卫生事业有中心校1所,辖镇属各村小学15所,在校生1119名,初级中学1所,以
及广播站、电影院、卫生院各1所,拥有病床20张。
二、干岔子乡
乡政府驻地干岔子村,位于县城西部18公里处,县城至逊河镇旧公路的中段。因村西北
有黑龙江水汊,经常干涸而得地名干岔子。乡境东邻边疆乡,南以吉里尔哈山与逊河镇为界
,西与孙吴县所属沿江乡接壤,北依干岔子岛与苏联隔江相望。全乡境地势平坦,为黑龙江
畔小平原,东西长,南北窄,呈长方形,总面积(包括黑龙江中侧之大小岛屿)约325平方公里
,其中耕地面积125979亩,占全乡总面积的25.8%。
民国初年(1912年)开始有人居住,逐渐成屯。伪满末期为逊克县四大行政村之一。解放
后1946年10月划为第二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1983年7月政社分开,改建为干岔子乡人民
政府。
全乡管辖14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共1688户,总人口659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09
%。其中男3443人,女3152人;非农业人口575人,占全乡人口的8.72%。全乡总人口中,汉族
6013人,占全乡人口的91.18%。少数民族有满族351人,朝鲜族162人,达斡尔族34人,回族
20人,蒙古族11人,俄罗斯族3人,鄂伦春族1人,7个少数民族共582人,占全乡人口的8.82
%。其中朝鲜族在本乡建立了朝鲜族村民委员会,是县内唯一的朝鲜族聚居的地方。
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20世纪50年代,朝鲜族农户以种植水稻为主,现多改旱田
。全乡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7台,联合收割机31台,农机具411台件,载重汽车1台,农业机
械化程度达80%以上。乡境江面,水域宽阔,江汊稠密,渔业生产居全县首位。
国营胜利林场以及外贸鹿场,均建于乡境内。1974年动工、1980年竣工的沿江防洪大堤
长31.5公里,对防洪保田起到了显著作用。
乡政府驻地干岔子村,企事业单位有供销合作社(下辖分销店1处,代销店10处)、信用社
、畜牧兽医站,还有综合加工厂、食品加工厂、被服社。文化、卫生方面有初级中学1所,全
乡有小学12所,乡办和村办电影放映队8个,卫生院1处,拥有病床25张,村村都有卫生室和
卫生员。
伪满康德4年(1937年)6月,轰动世界的日苏军事冲突“干岔子岛事件”,即发生在乡境
内的干岔子岛上及其周围水域里。
三、边疆乡
边疆乡是县内4个沿江乡(镇)之一,它既包围着县城奇克镇,乡政府又设在县城奇克镇内
。乡境东邻车陆乡,南部隔山与松树沟乡为界,西与干岔子乡接壤,北沿黑龙江与苏联隔江
相望。全乡地势南高北低,为黑龙江畔小平原和半丘陵地带所组成,地形略呈正方,总面积
(包括黑龙江我侧之大小岛屿)为401平方公里。
东北沦陷时期,全境由奇克村管辖。1946年解放后,西部划归第二区(干岔子区)管辖,
东部为第一区(奇克区)辖境。1956年撤区划乡,在乡西片的曹地营子村设百合乡;在东片的
小丁子村设边疆乡,是本县行政区划有边疆乡名之始。1957年百合、边疆两乡先后并入奇克
镇。1959年由奇克镇划出,独立建成边疆人民公社。1961年又并回奇克镇,1965年再次分开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边疆乡人民政府。
全乡管辖18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居民共2284户,总人口914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12.6%,是全县人口最多的一个乡。总人口中男4679人,女4465人,非农业人口397人。总人
口由汉、满、俄罗斯、朝鲜、达斡尔、回、鄂伦春7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8868人,占96.
98%;满族264人;其余各族人口均在5人以下。
全乡共有耕地137962亩,占全乡总面积的22.9%。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全乡拥有
大、中型拖拉机123台,联合收割机42台,农机具585台(件),载重汽车5台,农业机械化程度
达90%多。由于土地肥沃,气候条件较好,机械化程度高和注重科学种田,因而总产、单产、
商品粮3项指标均居全县首位。
乡境内还有逊克农场第四分场所属生产连队、县属良种场、县供销社养鹿场,以及乡办
畜牧场。
企事业单位有:供销合作社中心社(下辖4个分销店,10个代销店)、畜牧兽医站、乡办建
筑工程队,以及综合加工厂。
边疆乡有初级中学2所,分设在百合村和团结村。全乡有小学16所。村村都有电影队。乡
卫生院设在县城内,村村都有卫生室。乡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均设在县城奇克镇内南
部边缘街区。
四、车陆乡
车陆乡是一个沿江乡。东以葛贡河为界,与嘉荫县的乌云镇接壤;南与松树沟、新兴两
乡为邻;西与边疆乡交界;北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苏联隔江相望。地势南高北低,南部
属山麓丘陵,北部属沿江小平原。乡境西段,东西较长;东段南北较宽,略呈蜂腰形。境内
有逊毕拉河与库尔滨河流经中部,将全境分割成东西三片,是逊毕拉河、库尔滨河两河汇入
黑龙江入口地段。全乡总面积(包括黑龙江我侧之大小岛屿)约580平方公里,是本县沿江地区
幅员最大的一个乡。
乡政府驻地车陆村,位于乡境西部黑龙江畔,在县城奇克镇东南27公里处,乘公路汽车
西北行直达县城。黑龙江通航期是本县至嘉荫县之间的重要停泊站之一。
此地在清代末期是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和满族聚居的地方,因当时这里的鄂伦春族酋长
名叫“车陆”(译音)而得地名。民国3年(1914年),毕拉尔路鄂伦春协族领公署,由逊河之东
新屯移驻此地,专管鄂伦春族工作,地方行政则属奇克特县佐管辖的行政村。东北沦陷末期
属逊克县奇克村公所管辖的一个主村。建国后划为县属第四区(车陆区)政府驻地。1958年成
立车陆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车陆乡人民政府。
乡管辖16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共有1761户,总人口7007人,占全县人口的9.66%,
其中男3609人,女3398人。非农业人口864人。总人口中汉族6425人,少数民族有满族465人
,回族72人,达斡尔族37人,蒙古族6人,鄂伦春族2人。
全乡共有耕地117032亩,占全乡总面积的13.47%,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全乡拥
有链轨拖拉机61台,胶轮拖拉机37台,手扶拖拉机14台,联合收割机47台,农机具552台(件
),载重汽车3台。农业生产和非田间作业,均实现了机械化。
境内有逊克农场四分场、道干林场,以及乡办农场和养牛场各1处。1981年统计,全乡(
公社)共养马613匹,养牛127头,羊492只,养鹿69只,蜜蜂282箱,是本县农、林、牧、副发
展较全面的地方。沿江村屯捕鱼量仅次于干岔子乡,居全县第二位。
乡政府驻地车陆村有:供销合作社(下辖3个分销店、9个代销店)、农业银行营业所、信
用社、邮电支局,以及农机修配厂、畜牧兽医站等单位。在库尔滨村设有粮库1处。
全乡有初级中学1所,乡中心校下辖小学13所,设有广播站和卫生院。
五、松树沟乡
松树沟乡是半山区乡(镇)之一,全境位于县城东南部,逊毕拉河南北两岸。东部以库尔
滨河为界,与新兴乡为邻;南与宝山、新鄂两乡交界;西与逊河镇接壤;北部隔山与边疆、
车陆两乡相对。逊毕拉河沿乡境北部自西而东流经全境,进入车陆乡。乌底河在乡境中部自
南而北流经全境,在兴亚村附近汇入逊毕拉河。全境由河谷小平原、山区、半山区三部组成
,总面积约1160平方公里,占全县各乡第四位。
乡政府驻地松树沟村,位于乡境偏北部逊毕拉河南岸,距县城55公里,乘公共汽车西北
行,渡逊毕拉河,经新立林场达县城。
松树沟村建于民国9年(1920年),因村西南2.5公里处有一松树繁茂的山沟而得地名。东
北沦陷初期为逊河县属松树沟保公所驻地。伪满康德3年(1936年)冬,抗日联军赵尚志将军的
部队,曾一度攻陷此地,摧毁伪满警察署。东北沦陷末期为逊克县属松树沟村公所驻地。解
放后,1946年7月,设松树沟区人民政府。1949年建国后改为县第四区(车陆区)管辖的一个行
政村。1958年建松树沟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松树沟乡人民政府。
乡管辖1个家属委员会,13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共1198户,总人口4958人,占全县
人口的6.83%,其中男2583人,女2375人。总人口中汉族4417人,满族488人,达斡尔族34人
,蒙古族8人,朝鲜族6人,回族5人。
全乡共有耕地93602亩,占全乡总面积的5.37%。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由于地处
山区、半山区,无霜期在100天上下,比沿江地区短两周左右,因而单产仅有135斤,居全县
中等。全乡有链轨拖拉机43台,胶轮拖拉机20台,手扶拖拉机5台,联合收割机30台,农机具
321台(件),农业机械化程度在80%以上。
境内还有国营新立林场和县种畜场,以及逊克农场一分场的3个生产连队。
乡政府驻地松树沟村有:供销合作社(辖4个分销店)、农机修配厂、粮库、农业银行营业
所、信用社、邮电支局、畜牧兽医站等单位。
文教卫生方面有:初级中学1所,中心校1所,管理全乡小学11所,还有电影队和广播站
,乡卫生院拥有病床10余张。
1976年5月,黑龙江省黑河地区文物普查队搜集到的金代一个部落联盟组织的“谋鲁坚谋
克印”印模就是在本乡北振村发现的。
六、新鄂鄂伦春民族乡
新鄂鄂伦春民族乡是本县两个以鄂伦春族为主体的民族乡之一。解放后鄂伦春族在党和
政府的关怀下获得了新生。1953年开始定居,择地建村,命名新鄂。1956年划为鄂伦春民族
乡。1964年撤乡,改建为新鄂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新鄂鄂伦春民族乡。
乡境位于县城西南部,沾河自南而北流贯乡境中部地区。乡之东部与大平台垦区接壤,
南与绥棱县、北安市两地交界,西与德都、孙吴两县为邻,北与松树沟、逊河两乡镇相连。
全境均属山区,总面积约666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1/3以上,是县内幅员最大的一个乡。

新鄂鄂伦春族村,是乡政府驻地,位于乡境北部边缘地区,沾河下游左岸,距县城奇克
镇85公里,由乡驻地乘汽车东北行,渡逊毕拉河经逊河镇通县城。夏季丰水期,交通梗塞,
极为不便。
乡建置初期,是一个社、村、队合一的少数民族公社。经过30年的发展,到1985年全乡
共6个村民委员会。有鄂伦春、满、蒙古、达斡尔、朝鲜、回、汉等7个民族杂居,共309户。
总人口1277人,其中鄂伦春族共79户,29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22.7%。鄂伦春族中,男159人
,女131人,他们聚居在新鄂鄂伦春族村,占该村总人口的50%多。
农业生产以小麦为主,兼种大豆。全乡现有耕地35289亩,占全乡总面积的0.35%。有链
轨拖拉机9台,胶轮拖拉机6台,联合收割机6台,农机具137台(件)。这些农业机械大部分属
新鄂鄂伦春族村所有,该村农业机械化程度已达90%多,全乡平均只有70%左右。
乡境内森林资源丰富,盛产松、柞、杨、桦。野生动物有鹿、熊、狍、犴、獐、野猪以
及灰鼠、香鼠、黄鼬等。飞龙鸟是名贵的食用野禽,还有猴头蘑、木耳、松籽、黄芪、五味
子等土特食品和药材,为鄂伦春族狩猎和农民副业生产提供了优越条件。
乡境内有沾河林业局所属的11个林场和逊克农场三、五分场所属的4个生产连队。乡政府
驻地新鄂鄂伦春族村有供销合作社、农机站、卫生院、初级中学各1所。全乡有5所小学,还
有广播站和电影队。
鄂伦春族各户,在国家扶助下,都住上了砖瓦化新房,家家都有电视机。
七、新兴鄂伦春民族乡
1953年本县鄂伦春族定居建村时,一部分鄂伦春人于都尔滨河畔建立新兴村(现在的新建
村),1956年改建为新兴民族乡,1964年改为新兴人民公社。1966年公社驻地由原来的新兴村
移驻新址,即现在的新兴鄂伦春族村。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新兴鄂伦春民族乡。
乡境位于县城东南部,北、东两面与车陆乡交界,南部与宝山、阿廷河两乡接壤,西与
松树沟乡相连。全境为山区和半山区,都尔滨河自东而西流贯乡之中部,汇入库尔滨河。总
面积为389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24%左右。
乡政府驻地新兴鄂伦春族村,位于乡全境的北端,距县城奇克镇55公里。自乡驻地乘公
路汽车西北行,连渡库尔滨河和逊毕拉河,经车陆乡达县城。
乡管辖5个村民委员会,杂居着鄂伦春、满、达斡尔、朝鲜、汉等7个民族,共286户,总
人口1036人。其中:鄂伦春族49户,169人,占全乡总人口的15.9%。鄂伦春族中,男85人,
女84人,他们分别聚居在新兴村和新建村。
农业生产以小麦为主,兼种大豆。现有耕地21196亩,占全乡总面积的3.63%。全乡有链
轨拖拉机13台,胶轮拖拉机7台,手扶拖拉机3台,联合收割机8台,农机具121台(件),机械
化程度接近80%。逊克农场的3个生产连队也在本乡境内。
境内野生动植物有鹿、熊、犴、狍、野猪、灰鼠、黄鼬,以及猴头蘑、木耳、黄芪、五
味子等土特山产,为鄂伦春人狩猎和各族农民副业生产,提供了优越条件。
乡政府驻地有供销合作社、初级中学和广播站、电影队,以及乡卫生院。全乡有小学4所
,个体工商业6户。鄂伦春族在国家大力扶助下,家家都有电视机,大部分家庭住上了砖瓦化
新房。他们对护林防火工作发挥着骨干作用。
八、宝山乡
宝山乡位于县城东南部,是本县三线山区乡之一。东面与阿廷河乡为邻,南与克林乡接
壤,西与松树沟乡和大平台垦区毗连,北与新兴鄂伦春民族乡交界。全境地势南高北低,属
山区丘陵地带,总面积为640平方公里,尚有荒原46000余亩。境内主要河流有阿廷河、库尔
滨河,均自南而北流贯全境。其中:库尔滨河,坡降大、水量多,水利资源正被开发,利用
发电。
1969年,县革委决定开发三线山区,建点于现在的丛山村,隶属“五七”青年农场的一
个生产连队。1973年改建为反修人民公社。1981年公社机关移驻现址。因附近山区盛产玛瑙
石和石灰石,乃改名为宝山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宝山乡。乡政府驻地宝山
村,位于乡境北端阿廷河之南岸,距县城99公里,乘公路汽车西北行,经三间房林场、新兴
乡、车陆乡达县城。公路日渐完善,设有隔日客运班车。
乡政府管辖7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共581户,总人口2124人。其中:男1139人,女
985人;非农业人口383人。总人口由汉、满、回、鄂伦春族组成,其中汉族占全乡人口的94
%。
乡境地处山区,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无霜期仅有90天左右。加之开发不久,因而
农业生产还有局限性。全乡耕地30851亩,现在仍以种植小麦为主,试种少量杂粮。几年来粮
食总产量和单产,在4个山区乡中均居首位。农业机械有拖拉机28台,联合收割机14台,农机
具111台(件),机械化程度约达80%左右。
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有国营三间房林场1处。还有县营石灰厂1处。玛瑙石矿藏丰富,为
保护国家资源,由玛瑙石管理所,组织当地居民手工开采,采掘量每年控制在200吨左右,除
供应县雕刻厂用料外,并远销省内外。
乡政府所在地宝山村有供销合作社、农行营业所、信用社、粮食管理所、农机站、农机
供应站、电业所、畜牧兽医站、玛瑙石管理所,以及乡办修配厂和米面加工厂等企事业单位
。还有电影管理站、广播站、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卫生院等文教卫生单位。
九、阿廷河乡
阿廷河乡位于县城东南部。东界的北段与嘉荫县交界,南段与伊春市交界;西界与宝山
乡接壤;南界的东段与伊春市交界,西段与克林乡接壤;北界的东段与车陆乡毗连,西段与
新兴鄂伦春族乡接壤。总面积110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35%。乡政府驻地阿廷河村,
因紧靠阿廷河(二支流)而得地名。距县城119公里,隔日通车。通往乌伊岭火车站有林业公路
可达。
乡于1980年建点,原为垦区。同年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为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政社分开
,改建为乡,现辖3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统计,共有居民151户,总人口634人,其中男325
人,女309人。
全乡共有耕地7550亩,尚有可垦荒原约10万亩。因气候寒冷,无霜期只有90天左右,现
在仍以种植小麦为主。全乡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3台,联合收割机4台,农机具41台(件),载
重汽车2台,发电机组2部,机械化程度接近80%。
境内有玛瑙石和石灰石矿。野生动物有鹿、熊、犴、狍、野猪、狐、貉等,以及黄芪、
五味子、木耳、猴头蘑等土特山产。
全乡有小学3所,乡卫生所1处,各项事业正在发展中。
十、克林乡
克林乡位于县城东南部边区,因克林河自东而西流经全境而得乡名。乡境东、南两面与
伊春市辖境交界;西以库尔滨河为界,与大平台垦区为邻;北与阿廷河、宝山两乡接壤,总
面积120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82095亩,尚有可垦荒原约21万亩,林地面积约15万亩。
乡政府驻地江山村,位于乡境北部,距县城145公里。自乡驻地西北行,经宝山、新兴、
车陆3个乡达县城,有定期班车相通。自乡驻地东南行,至乌伊岭火车站仅45公里,有林业公
路可达,交通方便。
1953年,伊春林业局曾在此地设立东、西两个克林林业局,1956年撤出。1977年,本县
在此建立克林垦区,1977年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为克林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为
克林乡。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统计共有居民442户,总人口1949人,其中男1055人,女89
4人,非农业人口115人。农业生产因受低温和无霜期短(90天左右)以及内涝影响,现在仍以
种植小麦为主。全乡拥有链轨拖拉机55台,胶轮拖拉机21台,联合收割机21台,农机具300台
(件),载重汽车9台,发电机组6部。机械化程度达90%多,是县内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乡之一。

乡政府驻地有供销合作社、银行营业所、邮电所、农机修配厂、农机供应站等企事业单
位。有初级中学1所,中心校下辖5所小学,还有广播站和卫生院等设施。
十一、大平台垦区
大平台垦区位于县城东南部,东与宝山、克林两乡为邻,南与伊春市交界,西与新鄂鄂
伦春民族乡毗连,北与松树沟乡接壤。总面积1939平方公里,幅员仅次于新鄂鄂伦春族乡,
居全县第二位。垦区机关驻地良种场,位于垦区全境东北部,库尔滨河中上游左岸,紧邻本
县库尔滨水电站。距县城160公里,有定期班车相通。
1956年黑龙江省测绘局来此地勘测,鉴于全境地势高平,因以命名为大平台。1977年本
县于此建立垦区,迄今仍维持原体制。现辖6个自然屯,仍称生产队。1985年统计共有居民3
77户,1600人,其中男847人,女753人。
全垦区共有耕地117910亩,农业生产因受低温、早霜(无霜期90天左右)和内涝等影响,
现在仍以种植小麦为主。全垦区共有链轨拖拉机43台,胶轮拖拉机12台,联合收割机20台,
农机具275台(件),载重汽车10台,还有发电机组6部,磨面机6台。农业生产和非田间作业机
械化程度均达90%左右。
文教、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垦区驻地有初级中学和小学,以及卫生院,各自然村屯都有
小学和卫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