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第四篇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节 土地改革
据伪满洲国出版的《农业事情》记载,伪满康德2年(1935年)奇克县土地占有状况是:全
县1020农户,其中无地或有地不足3垧的农户为614户,占总农户的60.2%;3垧以上10垧以下
的254户,占总农户的24.9%;10垧以上50垧以下的125户,占总农户的12.2%;50垧以上100垧
以下的21户,占总农户的2.1%;占有100垧以上的6户,占总农户的0.6%。伪满康德6年(1939
年)逊河县对两个屯农户土地占有情况做过调查,如下表:
全县半数以上的土地,被不足总农户10%的地主、富农所占有,而占总农户60-70%的无
地和少地贫苦农民,只能靠租佃土地或扛长工、打短工维持生活。
地租形式分死租(又称保租)和活租两种。死租指春季双方议妥,每租种一垧地到秋向地
主交粮租一石或七八斗。也有议定按粮作价交货币的,无论收成丰歉,原定租粮或租金固定
不变。活租是指佃户与地主春季议妥五五、四六或三七分成,秋收后按实际收获量分享。生
产费用一般全由佃户承担。个别出租户,有承担初耕播种的,其余耕耘作业由佃户承担。地
租以纳粮谷的居多。
雇工分年工、月工和日工。伪满康德2年(1935年),逊河、奇克两县年工工价均分三等:
上等180元,中等160元,下等100元。工钱一般均在打完场之后支付,也有提前预借的。还有
的是议妥以固定某数垧地块的收获量作为年工工钱支付。雇工的一日三餐均由雇主负担;月
工,由雇主提供食宿,月支付工钱18-24元,日工,由雇主提供三餐,日支付工钱0.70-1元
。
解放前夕,全县耕地已发展到11750垧,大部分为地主、富农所占有。1946年6月,随着
人民政权的建立,中共逊克县委、逊克县人民政府以逊河、奇克及周围村屯为工作基地,发
动群众团结起来,加入农会。当年8月,做出反奸、清算斗争的安排。至年末,中共逊克县委
根据土匪尚未肃清、人民粮食不足、社会秩序不安定等具体情况,遵照中共黑龙江省委指示
精神,暂时停止反奸、清算斗争,把主要工作重点转向组织发展生产。1947年,全县掀起生
产热潮。
1948年2月25日起,逊克县开始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发动土地改革运动,
废除封建、半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首先在县城斗争了恶霸
地主,数日之内土改运动席卷全县。贫雇农组织自卫队,查封地主、富农的房屋,昼夜站岗
放哨,盘查行人,看押被斗地主、富农分子。3月11日、12日,贫雇农代表205人,分别在奇
克、乌云召开会议,讨论了在运动中出现的种种错误倾向,如接受中农交出的生产资料,挖
中农的财宝等。会议决定,斗争偏向必须纠正,并强调对中农坚决不斗、不挖;对中农已交
了的物品,要一律退回。此次会议,对纠正土改运动初期的偏向起到了积极作用。
1948年3月,中共逊克县委根据本县地多人少,又临近春耕的特点,没有采取按人口平均
分配土地的办法。为了鼓励发展生产,在土地分配问题上采取的原则是:1947年谁耕种的土
地归谁;平分地主、富农的秋茬地,先满足无地户,后补缺地户;各农户向农会申报后,经
批准,能种多少地,就给多少地。地主、富农的秋茬地全部分给了贫雇农,中农扩种了一部
分撂荒地。
土地分配是同组织生产小组、换工插犋同时进行的。具体分配土地的方法是:先编生产
组,然后各组讨论要多少地,要哪块地,民主讨论决定。由于土地临近,换工方便,达到了
利于生产的目的。
1948年11月开始丈量土地,颁发土地执照。各村均组织起丈地小组,丈量各农户土地,
然后发放地照。地照有两种:一种是熟地的地照,一种是当年新开荒的地照。发放地照的原
则是:当年耕种或开生荒多大面积,地照就分别填写多大面积,确定地权,保证私有。又明
确规定:当年圈占的撂荒地,未经开垦的部分,不予发照,明年开垦后补发地照;对多丈出
的土地,又无争议者,土地归耕种者,不收不罚,并发给地照;当年强占他人的土地耕种者
,地照发给原主。
1948年7月,各村屯普遍重新确定阶级成份。具体方法是:根据家境、出身、历史,先由
本人自报,再经民主评定其家庭阶级成份。
各村确定成份之后,通过比被剥削程度、比劳动、比人格、比家底,采取自报公议的办
法,确定分浮财的等级。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额,主要根据家底多少,民主讨论决定。一区
曹地营子村,分浮财的等级确定,一等与二等之间、三等与四等之间的差额均较小,而一二
等与三四等之间差额较大。一等的分配比例为45%,二等的为40%,三等的为10%,四等的为5
%。分浮财的顺序是:先衣服、被褥、布匹;次马匹、农具;最后其它物品。马匹不分等级,
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无牲畜的贫雇农户都可以得到一匹马。部分剩余浮财暂存农会或供销
合作社。
1949年4月进行了第二次分配。四区车陆村分浮财办法是:农会召开农民大会,选出公正
人18名,成立了评议小组,分工清理物资,评定分配等级。评定等级的原则是:一等军属、
贫困的农民,每人10万元(东北流通券,下同);二等一般中农,每人5万元;三等懒汉、二流
子,每人2.5万元。均按家庭人口计算。全部物资折合现金15127万元,分归个人所有。多数
农户把钱用在生产上,有18户农民将445万元作为股份加入奇克供销合作社,当即发了股票。
乌云、逊河两区也将果实分别作股确定私有,加入供销合作社。
至1948年7月,逊克县土地改革运动斗争果实统计如下:
1948年7月,中共逊克县委依据上级制定的关于划分阶级的文件精神和纠正侵犯中农利益
的偏差指示精神,重新区分了富农与富裕中农。对错斗的中农摘掉了“富农”帽子,并对其
中较困难的中农户进行了补偿,使其生产生活水平不低于翻身的贫雇农水平。对其中土地不
够种的中农户,通过开荒的办法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