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第二节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一、互助组
土地改革之后,为了迅速提高以户为单位的生产能力,党和政府号召农民本着“自愿、
两利”的原则,组织起来进行生产。
1949年互助组的组织形式,多数是组内劳力固定在一起干活(三四户、五六个劳力)。这
种组织户数少,活计轮流得快,很少发生争执。也有少数较大的组,劳力较多(10个左右),
统一领导,每天按活计来安排劳、畜力,分散完成作业计划。还有的互助组在组内固定两三
伙,分别完成活计,然后组内找齐。记工方式多数组以地为标准,也有以天或人为标准的,
发给工牌或记工帐。记分方式多数组以10分为标准,根据数量、质量,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
。工价的计算多数互助组以玉米作标准。
奇克区史地营子村许荣昌互助组共4户,男整劳力4个,妇女劳力1个,半劳力3个,役马
3匹,耕地450亩。组内每天评工两次,一年按农活季节分5期结账。评工以耕作数量标准记分
,一个人工10分,一个马工20分;工价以玉米为标准,人工一分4斤,马工一分3斤,人马换
工比例为3∶2。为加强管理,保证互助生产,经民主讨论制定小组公约。
随着互助运动的发展,互助的范围也逐渐扩大,由劳动互助到经济互助和共同应用新技
术。部分常年组实行分工分业,有的组还结合了供销信贷和常年副业生产。多种形式的互助
,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55年同1949年相比,全县种植面积扩大4.5万亩,粮豆总产量增加9
22万斤,平均亩产量提高了17斤。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逊克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是逊河区双河镇村韩文山社,建于1952年3月13日。全社
共17户,男劳力18个,马15匹,牛6头,耕地172.5垧。社内分红比例为:人7成;马2.7成;
土地0.3成。人按劳动日分红,春耕、夏锄、打场均记标准工10分,秋收标准工为12分。195
2年粮食平均亩产153.6斤,比全县平均亩产量高23.6斤。全年总收入1.33亿元(旧人民币),
其中粮食收入占88%,副业收入占12%,每个劳动日分得各种粮食32斤,每个劳力平均分得各
种粮食8925斤,每匹马平均分得大豆3778斤。合作社当年购买铲蹚机、锄草机、俄式铁犁、
马驹等,价值600多万元(旧人民币),均由公积金支出,作为公共财产。另外,确定缓期偿还
社员当年分红的一部分,用以购买两台割地机。租用社员的农机具均给予租费。
1953年春,全县区级办初级社共5个,由117户组成,占总农户的3.6%,每社平均23户。
耕地12285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9%。每个社平均拥有耕地2457亩。至1954年春,初级农业生
产合作社发展到18个。
1954年秋-1955年春,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0个,入社农户达1402户,占全
县总农户的38.1%。
1954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股分红的主要方式是,土地入股分等吃租、死租活评的有
9个社,最高租额为每垧50斤粮食,最低租额为20斤粮食,老地不吃租。马匹分等吃租,死租
活评,评分吃租,最高租额为大豆2500斤。另外,入社的马匹实行保险制度,社方与畜主为
八二分担,实行这种办法的有10个社。农具入社的方法有3种:一是作价归公,平均入股,多
退少补,实行这种方法的有8个社;二是作价归公,分期偿还,实行这种方法的有2个社;三
是大农具,一部分吃租,另一部分作价归公,分期偿还,全县只有1个社实行这种办法。种籽
、马草、马料一律平均入股,多退少补。1954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提留的公积金为纯收入
的4%,公益金为1%。
1955年1月,有3个村入社农户占总农户60%以上,达到了合作化村标准,他们是二区的沂
州府村、三区的新立村和四区的松树沟村。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秋,党和政府各级干部,反复深入学习和宣传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
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全县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6年春,全县共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
作社40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9%。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实行了“定、包、奖”的经
营管理办法,具体形式有4种:第一种是实行常年编队,固定作业区,包工包产,财务包干,
共有11个社实行这种办法;第二种是常年包工、评产,财务包干,实行这种办法的有3个社;
第三种是季节小段包工,共有20个社实行这种办法;第四种是常年编队,人、畜、农具三固
定,临时划分作业区,季节定额,短期小包工,有6个社实行这种办法。
四区松树沟村五三农业生产初级社,于1955年12月3日开始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转社
工作,至23日结束。五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共有农户103户,占全村农户的99.04%,人口3
54人,耕地5925亩。社章规定:旱田一律无代价归社所有,打开地界,统一经营,水田给予
合理代价。耕畜、大中型农具作价公有,社员平摊(不包括初级社已由公积金偿还部分),依
据多数社员摊拿得起为原则,余下部分由高级社的公积金逐年偿还,生产股份基金(种籽、马
草、马料),以当年实际需要和社员摊拿得起为限,按劳动力平均摊拿,无力一次交齐者,可
分期交纳,利息由个人负担。生产股份基金全费的62名,半费的46名,免交的19名。公有化
股份基金,以多数社员摊拿得起为原则,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人民币120元。公有化股份基金
全费的72名,半费的36名。上述五三农业社由初级转为高级社的办法,代表了全县各社由低
转高的基本情况。
1957年,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分配额占总收入的60%,公积金提留比例(除重灾
社外)占社员分配额的10%,公益金1-2%,行政管理费占总收入的0.5%,剩余部分为来年生产
费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社员所得的劳动日进行分配,对五保户实行“定工生产,
定额补助”的办法,干部补贴额(非生产用工)限度为2%。实行“包、定、奖”的社,奖励超
产部分的70-80%给生产队,生产队再按社员所得的劳动日数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