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逊克县土地开发
第三节 逊克县土地开发
伪满康德10年(1943年),奇克、逊河两县合并为逊克县,共有耕地21090垧,农户2553户
,人口11911人。
1945年日本投降后,1946、1947两年,国民党政治土匪活动猖狂,严重危害了逊克县的
农业生产,致使耕地面积大量减少。1947年剿匪斗争的胜利和1948年土地改革运动的成功,
对逊克县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949年,逊克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开生荒及捡种3年的撂荒不纳公粮(农业税)的政策,并从
县贸易公司贷出豆饼5000片,帮助农民解决开荒中牲畜缺少草料的困难。至年末,全县耕地
恢复到15066垧。
1951年7月,逊克县人民政府在《开荒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办法》中规定,过去已开之荒
地归开垦者所有;国有荒地经区人民政府登记,允许个人开垦,谁开归谁。经当地人民政府
批准,允许跨村、区、界开荒。对已确定私有之生荒、撂荒地,如另有欲开垦者,可与原荒
主共同协商,订立合同,给予代价限期归还,限期内开垦者有耕种权,土地所有权归原主,
期满耕地归原主。
1955年,粮食实行“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之后,县人委决定,撂荒地3年以内的
不作为荒地,撂荒3年以上者作为熟荒,不论生、熟荒地,在定产以后,自收获之年起,3年
不定产、不定购。
1949-1956年,年平均开垦荒地8728亩,其中1955年和1956年开垦荒地面积分别为1240
5亩和25740亩。至1956年底,全县耕地面积达323572亩。1957-1963年,共开垦荒地45250亩
,年均开荒7542亩。其中1959-1961年,由于连续3年自然灾害和“一平二调”、“共产风”
等“左”的错误影响,农业生产遭到损害,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至1962年,耕地面积已从19
56年的323572亩减少到237835亩,减少了26.5%。1964年以后,随着农业政策的调整和大型农
业机械的引进,部分生产队开始深入半山区、山区设地营子,远征开荒。1970年在山区组建
1个新公社(即反修公社,今宝山乡),设8个生产队。至1974年,全县耕地面积达到449006亩
,比1964年耕地面积扩大193767亩,增长了75.9%。
1974年,逊克县开荒纳入国家计划之后,采用农业机械,在沿江区、浅山区、深山区大
面积开荒。于1979年,在深山区新建垦区3个,共13个生产队。沿江区17个生产大队(含3个社
办良种队),1977-1983年共开荒10.25万亩,其中10个生产队就近开荒,7个队远征开荒。浅
山区26个生产大队,1979-1983年共开荒5.3万亩,主要分布在逊河、松树沟、新兴、宝山等
公社。深山区共13个生产队,1979-1983年共开荒21.45万亩,但因内涝,1983年实际播种面
积仅为6.5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0.7%。至1985年,全县耕地面积由1974年的449006亩,扩大
到808986亩,增加了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