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械工业
第三章 国营工业
第一节 机械工业
一、各国营厂概况
截至1985年末,全县有县农机修造厂,县汽车修理厂,逊河、车陆、干岔子乡农机修理
厂,县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等6个国营机械工业企业。
县农机修造厂:是县内最大的工业企业。1947年,县保安大队于奇克建立了由5人组成的
枪械修理所,1950年改建为地方国营铁工厂。1956年,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并入两户
铁匠炉和几户木匠铺,改称逊克县机械厂。职工90人,隶属工业科。承担小农具和畜力机械
配件的维修与制造。1960年,划分翻砂、木工、锻工、机加、维修5个生产组,设备有发电机
、内燃机、皮带车床、手摇台钻各1台。1962年,由工业系统划归农业系统领导。1963年5月
28日,改称逊克县农业机械修理厂,隶属县拖拉机总站。1965年,由原址迁往现址奇克镇南
岗,对厂房、设备进行更新,达到年修拖拉机100台的生产能力,承担全县拖拉机、农机具修
理任务。1970年,已具备制造大型农机具和制造乡社工业设备的能力,并承担了黑龙江省和
黑河地区部分拖拉机配件的制造任务,自行设计,制造了拖拉机缸套生产线。1980年,为广
开生产门路,自制牙签生产线,生产牙签27.5万磅,出口日本。1984-1985年,为搞活企业
,相继增设了罐头、塑料、食用菌车间。
县汽车修配厂:其前身为1969年成立的县农具厂,主要生产手工农具和畜力运输工具。
1980年进行调整,将原修理车间分出,单独成立汽车修配厂,隶属县工业科。到1985年,具
备年大修汽车12台,中、小修30-60台的生产能力。
公社农机修理厂:1969年秋,在逊河、车陆、松树沟、边疆、宝山公社,分别建立农业
机械修理厂,承担农村农机具修理和拖拉机小修任务。1978年以来经过调整,保留逊河、车
陆、干岔子3个乡级农机修理厂,隶属县农机局(站)。
县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1970年,县运输公司成立汽车修理厂,负责本系统汽车修理任
务。1984年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并开展对外修理业务。
县第二农机修造厂:1980年,在克林公社所在地建立县第二农业机械修造厂,隶属县农
机局,1983年在调整中撤销。
二、生产状况
国营机械工业兴起之初,厂房与设备简陋,均系手工操作。1956年开始,逐步增设旧式
皮带车床、手摇台钻等,并以内燃机为动力。1965年建起标准厂房,设备不断增加和更新。
到1970年,旧式设备被淘汰,代之以新型设备。动力以电动机代替内燃机,以机械操作为主
,兼有液压操作,机械化生产达80%以上,既能承担拖拉机、汽车的大修,又能承担一般农机
具制造和配件生产,并自制出拖拉机缸套生产线、牙签生产线。
三、企业管理
国营机械工业自建立之日起,即实行计划管理、财务审批、设备集中使用、劳力统一调
配等管理办法。1956年开始,由工业主管科(局)实行全面统一管理。在生产上,年初向各厂
下达年、季、月生产指标,在财务上,集中管理企业的流动资金,控制生产流通费用。1962
年初步建立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文化大革命”年代受到破坏。1976
-1979年,各工厂先后恢复了正常生产,重新建立生产、质量、技术、设备、财务、劳动、
工艺、安全等各项岗位责任制,使工厂重新走上正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开始“砸大锅、立小
灶”,实行二级(厂、车间)管理,采取利润分成、百分计奖责任制,发挥了厂部、车间两个
积极性。1982年,县农机修造厂计划产值80万元,实际完成82万元,完成计划的102.5%;利
润计划2.5万元,实际完成8.5万元,完成计划的340.9%,比1980年提高240.9%。拖拉机大修
质量经黑河地区评比列全区第一名。机械加工成品合格率为99.8%,高出国家规定1.8%。消耗
计划降低了26.5%,节约利废9775元。职工出勤率达93%。1983年开始,车间实行大包干,其
它各厂于1984年开始均实行了大包干生产责任制。
四、职工队伍及劳动生产率
国营机械工业建立初期,仅有工人10余人,至1961年增加到75人。1969年建立县农具厂
和乡级农机修理厂,到1970年末,工人增加到247人,1978年增加到340人。后经调整,到19
85年有工人2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