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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屋建设

第二节 房屋建设


建国前,农村住房简陋,从外地迁来的拓荒者,先以“地窨子”、“马架子”为室,立
脚后,另造新房。建房规格分2间一栋或3间一栋,跨度一般为丈二、丈五不等。室内格局为
一明一暗或一明两暗式。汉族人家一般搭南炕,当地满族人家均为凹形圈炕。为了取暖,室
内火墙(壁炉)必不可少。
房屋的建筑,均为土木结构。房盖苫小叶章草,主墙以黄粘土为主要材料,垒墙方法有
叉墙、拉禾辫、杆夹泥等,也有以原木为材料的木克楞和柈子垛。
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住房条件也逐步得到了改善。住房不仅讲究
保暖,而且开始重视采光、布局和美观。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农民住房虽仍保持着一明一
暗、一明两暗的格局,但有许多改进:室内墙壁普遍粉刷白灰,天棚采用“麻刀灰”棚,门
窗安装玻璃,许多人家铺了地板。70年代以来,农村的住房建设有了较大的变化。边疆公社
的团结、沂洲,车陆公社的宏伟、卫东等富裕生产队中的一些富裕人家,首先盖起了砖木结
构的房屋。室内格局多采用城镇住宅的侧开门或北开门的二屋一厨或三屋一厨式。人均使用
面积普遍大于城镇。
1984年以来,农村砖瓦化住宅建设发展较快,到1985年末,全县农村已有810户农民住进
了砖瓦房,占全县农业户的8%。全县砖瓦房建筑面积为49067平方米,户均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