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企业
第四节 建筑企业
一、建筑企业发展概况
建国前,从未有过建筑企业。一切公私用房和其它建筑,均由个体木、瓦匠承担。1956
年,在县城奇克镇组成了木瓦生产合作社,它是首次出现的建筑合作企业。随着市政建设发
展的需要,1963-1985年,先后成立6支建筑队伍,其概况如下表:
逊克县建筑工程公司,是全县最大的建筑企业,它是在1956年组建的木瓦生产合作社的
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63年木瓦生产合作社改组为建筑工程队。1976年建筑工程队改组为建
筑工程公司,职工由建队时的110人增加到218人,年施工能力由1240平方米提高到1万平方米
。建筑机械设备逐年增加,至1985年,实现了半机械化施工。公司职工中,有少数国营固定
工人和国家干部,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公司主要领导干部由县组织、人事部门选派
任命。1985年,试行经济体制改革,由公司1名工人承包并自任经理。但由于没有及时签定合
同,未经公证,以致当年出现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亏损,无法追究承包者的责任。19
85年在黑河地区建筑安装企业资格审查中,正式批准公司为四级建筑安装企业,允许承担45
米以下的囱筒、5层以下楼房、18米跨度的建筑物等施工项目。
二、外来施工队伍
山东省费县建筑安装总公司,于1983年最早进入本县建筑市场。随即江苏省沛县、南通
市,山东省巨野县、鄄城县、梁山县,福建省福清县,吉林省榆树县,黑龙江省双城县、呼
兰县、哈尔滨市、北安市、孙吴县等5省共13个市、县计1730多名工人,先后来逊克县承包各
类基本建设工程。1985年一年中,就完成了34590平方米的楼房和平房的建筑工程,占年总工
程量的79%。
三、建筑工程设计室
1974年设立建筑工程设计室,隶属县基本建设科。1977年,经县编制委员会正式定编5人
,其中现有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各1人。1984年,经黑河地区建筑安装企业资格审查,定为丙
级设计单位,取得了建筑工程设计证书。
设计室自组建以来,共完成工程设计任务130900平方米。其中:第一百货商店楼、县政
府办公楼、兴华商场楼的设计,获黑河地区级优秀设计奖;电影公司办公楼、劳动局办公楼
的设计,获黑河地区级设计佳作奖;林业办公楼的设计,被评为县优秀设计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