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集市贸易管理

第三节 集市贸易管理


一、综合市场管理
自1958年开始,加强对综合集贸市场的管理。1958-1966年,管理工作重点是:维护国
家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防止收购、贩运统购、统销物资及一二类物资进入集贸市场;允许
自产的蔬菜、瓜果、黄烟及山产、水产品上市交易。由于统管过死,使全县唯一的一处集市
景象萧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错误地把集贸市场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进行批
判、割掉。仅1974-1976年,就对正常的集市贸易进行罚款近2000余元,没收、拍卖实物5万
余公斤,使奇克镇集贸市场冷落萧条。,
1977年开始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左”的错误,恢复了县城综合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逐步走上了为搞活市场、繁荣经济的正确轨道。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贸
易增添了活力。上市小商品品种、数量激增,市场出现空前的繁荣局面。县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在“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指导下,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维护法纪、促进流
通、繁荣市场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放在上市业主、上市品种、商品价格、食品卫生、标准
计量5个方面。同时,对短尺少秤、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偷税漏税、投机倒把、哄抬物价等
不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1984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逊河镇、车陆乡分别设立了市场管理所,负责两地集市贸
易市场的管理工作。1985年,全县查出投机倒把、搀杂使假、短尺少秤、哄抬物价等违法案
件共44件,其中千元以上大案22件,结案19件,千元以下22件全部结清。共罚款和没收非法
所得10.3万元。
二、商品贩运管理
1983年以前,全县只有少数人从外地贩运进少量海产品或水果、花生米等农副产品。19
83年3月以后,长途贩运发展较快,1984年末,从事长途贩运的有证商贩由上年的14人增加到
114人。1983-1985年,长途贩运营业额达105万元。工商部门对长途贩运的个体户,采取积
极引导、适当扶持的管理原则。至1985年末,长途贩运户下降为35户,主要原因是市场信息
不灵,陆运线路长,流通费用高,经营者获利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