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量
第三章 计量与标准化
第一节 计量
一、应用计量
清代末期至民国时代(1909-1931年),逊克地方因受中俄边境贸易兴旺的影响,俄国计
量制及其计量器在全县城乡广为应用。其中:长度量具有俄尺(俄语译音“阿拉申”),1俄尺
分16俄寸,折合中国2.134市尺,折合公制71.12厘米。商店出售布匹均使用以扁铁条制成的
俄尺(阿拉申)。衡器亦应用俄制“普特”秤,1“普特”由40俄斤合成,折合中国32.76市斤
,折合公制16380克。1俄斤分16俄两,折合中国0.819市斤,折合公制409.51克。粮食交易普
遍以普特为计量单位。淘金者也应用俄制计量黄金,最小单位称“多罗”(俄语译音),96个
多罗称为“一个金”,“八六”成色的一个金折合公制4.25克。
国内10进位的“营造尺”(1尺折合公制32厘米)、“裁尺”(1尺折合公制34.7厘米),以
及由16两合成1斤(折合公制596.82克)的老秤等计量器,在县内虽然存在,但很少通用。
伪满康德2年(1935年),实行计量制统一。通用长度单位为10进位的市尺,1市尺折合公
制33.33厘米。重量单位为10进位的市斤,1市斤折合公制500克。
解放后,仍沿用伪满计量。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
确定公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制度。长度单位的市尺和重量单位的市斤均继续使用。现行应用计
量有台秤、案秤、戥秤、字盘秤、地衡等衡器,有长度量具和容重器,有压力表和血压计等
计量器具。
容量器的斗、升,逊克县农村很少使用。
二、计量管理
解放前,逊克县历代政府均忽视计量管理工作,不设计量管理机构。建国初期的计量工
作,由县工商科兼管。1957-1970年期间,由黑河地区计量中心检定所兼管逊克县量值传递
和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工作。
1971年,成立逊克县计量检定所,隶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建所初期,只能对台秤、案
秤进行量值传递和检定。1974年,量值传递和检定范围扩大到地衡,并确定一年一次为全县
衡器检定周期,加强管、检、修工作。
1978年6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制定的标准计量体制精神,设立逊克县标准计量管理科,
与原计量检定所合署,为科所合一的体制。共有职工6人,购置设备,培训人员,为开展新的
检定项目做准备。1979年开始,对压力表、血压计进行量值传递和检定。1981年,对县城内
用于经商和贸易结算的衡器,做到了全检;对使用频繁的秤,每年安排两个检定周期;对集
市上大量杆秤,也纳入管理、检定日程。县局(所)加强催检、催修,检修到市场;加强监督
检查,防止衡器调高零点,以短斤少两克扣群众的行为发生。1982年,县计量管理工作重点
转入农村,对生产队以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检修,并培训了司秤员和兼职
计量管理员。1983年,在县城内建立计量监督网点82个,发放司秤证,实行有证司秤制度。
到年底县城内共有专、兼职计量管理和计量员176名。1984年,开展了“计量信得过”活动,
全县有82个单位参加。在市场设意见簿、公平秤、公平尺,接受群众监督。年终评出4个红牌
单位并受奖,1个蓝牌单位受警告。
1985年,根据黑龙江省标准计量局体制改革方案精神,逊克县标准计量局与计量检定所
分开。标准计量局以抓管理为主,开展计量信得过活动;计量检定所承担全县计量器的检定
和修理,重点放在量值传递上来。全县各种衡器受检率达98.4%。全年共查处短斤少两克扣群
众案件37起,共罚款6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