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人民来信来访
第九节 人民来信来访
建国初期,中共逊克县委、县人民政府即设置了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由县政府秘书兼
管信访工作。稍后,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接待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案件,把人民群众的要
求、呼声、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映给县委和县政府领导。据档案资料记载,1953年,人民来
信、来访566件,其中检举控告84件,建议政府改进工作101件,询问和要求255件,反映中心
工作5件。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处理了531件,加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
在“文化大革命”前,县委书记、县长安排了信访接待日,每月亲自接待来访者1-2次
,处理解决了一些疑难案件,深受群众称赞。“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信访工作一度中断。
1972年,县委、县革委共同决定成立了“中共逊克县委、逊克县革命委员会人民来信来访办
公室”(定为科级单位),编制4人,设主任、副主任,划分接待室、人秘组和综合组。县革命
委员会撤销后,改为中共逊克县委、逊克县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1978年,恢复了
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14、30日两天由领导轮流值班,亲自接待来访
者。
截至1981年底,县信访工作以连续10年无积案的显著成绩,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
民政府的表彰,荣获了奖状和奖品。
1984-1985年,对县内去台(台湾)人员家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为去台人员的亲属查
找亲人做通信、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