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团体
第三节 妇女团体
建国初,在中国共产党逊克县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了妇女委员会。1949年12月,妇女委
员会撤销,成立逊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各区相继建立妇女联合会,到1950年7月,各村相继
成立了妇女代表会。1957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逊克县妇女联合会。“文化大革命”开
始到1973年,县妇联及各级妇女组织停止活动。1973年7月,恢复县妇女联合会,各公社妇联
及大队妇代会亦相继恢复。县妇女联合会为县科(局)级机构,设正、副主任及若干工作人员
。
1949-1952年,妇女工作中心是:发动妇女,反对封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宣传贯
彻《婚姻法》,支援抗美援朝,参加互助合作运动。1959年开展妇女“比勤赛巧”活动,激
发了广大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同年12月15-20日,召开了全县妇女“比勤赛巧”
红旗手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93人,列席12人。会议表彰了117名妇女红旗手,推选
10人出席黑河地区妇女红旗手表彰大会。1980年,开展了“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
体活动。授予新鄂公社新鄂大队妇代会、车陆公社宏伟大队托儿所等20个单位“三八”红旗
集体称号;授于车陆公社卫东生产生大队妇代会主任马端香等26人“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