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镇知识青年安置
第四节 城镇知识青年安置
一、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68年,本县将压缩城镇人口办公室改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简称“知青办”
),负责城镇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的安置工作。
1968年9月,县里首批城镇知识青年120名下乡插队务农;11月首批接收齐齐哈尔市知青
200名。1969年3月,接收上海市知青1300名,分别安置在各生产队务农。
1968-1977年,10年间本县先后安置上山下乡知青7708人。其中来自县外的6467人,占
安置总数的83.9%;安置县境知青1241人。来自县外的知青当中,以上海市知青最多,共490
2人,占本县安置知青总数的63.6%。其余来自齐齐哈尔市、北安市、哈尔滨市、北京市、天
津市以及四川、河南两省的知青共1565人。
对知青上山下乡务农,县里采取4种形式安置:一是集中安置到生产队,全县有96个生产
队接收了大批知青为社员;二是安置在国营农牧、林场,全县有5个场接收了知青为工人;三
是单独建立知青农场一处(后改为宝山公社的一个连队);四是少数知青因亲友关系,分散插
入生产队落户当社员。
1971-1975年,国家共拨知青安置补助费18.8万元,年均3.76万元。全县各生产队共建
知青集体宿舍、食堂2.7万平方米,砖瓦结构占30%。
1975年4月,县成立知青函授大学(后改为函授学校)。1977年9月,在6个公社设立了分校
,有70%以上知青参加学习,提高了文化与生产技术水平。1968-1977年10年中,有203名知
青参军,480人升入大、中专深造,508人被招工,12人提为国家干部。
1978-1980年,大批上山下乡知青返回城市。截至1985年,全县尚有上海、齐齐哈尔、
北安3个城市的共305名已婚知青留在县里。其中除25名自愿领取安家补助费,留在农村从事
农业生产外,其余均由县劳动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城镇安置为全民或集体的正式职工。
二、城镇待业青年就业
1978年以后的城镇待业青年,通过离退休职工子女接班、国家招工、个体经商,以及升
学、参军等途径,安置部分待业青年。截至1985年底,仍有524名城镇知青待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