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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侨民

第三章 侨务

第一节 侨民


新中国建国初期,全县有无国籍外侨205人,其中女性189人,占侨民总数的92.2%,她们
是清代末期至民国年间,嫁给漂泊于黑龙江两岸、中苏(俄)边境线上的中国人为妻的俄国女
人。几十年来,同全县人民一起劳动生息、和睦相处。
1953-1962年,先后有6户、19名苏侨自愿申请归国,得到批准。
1965-1973年,有43名苏侨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973年,全县有无国籍侨民41人。至1985年末,尚有苏侨20人,朝鲜籍侨民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