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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侨务管理

第三节 侨务管理


1949年7月,逊克县人民政府在奇克村第一街进行发放无国籍侨民居民证试点工作。之后
,对全部无国籍侨民发放了无国籍侨民居民证。1955年3月,逊克县公安局对居住在县内的无
国籍侨民换发无国籍侨民居留证。
逊克县人民政府,对无国籍侨民一直执行特殊照顾、救济困难的政策。1965年,逊克县
人民政府送两名无国籍侨民孤寡老人至哈尔滨外侨养老院;对8户生活较困难的无国籍侨民给
予困难补助。1973年,在主副食品供应较紧张的情况下,对居住在县内的外国籍人员、无国
籍侨民和已加入中国籍的侨民,恢复照顾供应粮食、副食品和工业品的政策。
1984年,逊克县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县内的归侨、侨眷、港眷进行了全部普查。1985年,
对6人的档案进行了复查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的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对生活中出现困难
的给予了经济补助,为2名年龄较大的侨眷安排了工作,体现了党对归侨、侨眷和港眷关怀照
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