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治安
第二节 社会治安
一、治安组织
1951年9月,逊克县建立第一个基层治安组织——奇克村治安保卫委员会,下分6个保卫
小组,有主任、组长、委员共40名。在《小组公约》中规定:按时汇报,不添枝加叶,实事
求是;对事不对人,不以私人感情处理问题,不受贿;不官报私仇,不搞私人拉拢3项规章制
度。1952年末,全县共建治安保卫委员会6个,下设保卫小组24个,人员167名。至1955年全
县建立乡级治安保卫委员会12个,选出主任、副主任、委员共86名,全县40个高级社有38个
社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治安保卫组织。
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农村的治安保卫组织成员也随着重新做了调整。至1962年,
以生产大队为基础,共组建治保会66个。据1963年统计,84.8%的治保组织的工作较有成效。
1965年,全县9个人民公社、58个生产大队、88个自然屯,共建立78个治安保卫委员会,由4
20人组成,其中正、副主任110人,委员310人。
“文化大革命”动乱年代,治保会处于瘫痪状态。1977年3月,对全县的治安组织进行整
顿。至1981年末,全县共有基层治安保卫组织155个,人员568人,其中干部34名,职工119名
,社员374名,街道妇女41名。基层治保组织中,发挥作用的占30%左右,能起一定作用的占
55%左右,不起作用的占15%左右。至1983年底,全县共有治保组织115个,其中一类的71个,
占61.7%;二类的34个,占29.6%,沿江村屯基本消灭了不起作用的三类治保组织。1984年开
始,在23个村设立了治安员,并试行签订治安承包合同的办法。至1985年底,农村109个村屯
,普遍设立了治安员。
二、治安管理
伪满大同2年(1933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奇克、逊河县之后,通过警察、宪兵和特务,
在城乡旅店、饭馆、赌场、鸦片烟馆和居民住宅区等地方,或秘密或公开建立“据点”,利
用小恩小惠、胁迫等手段拢络和发展“密侦”人员,采取公开搜查和秘密盯梢等手段,镇压
反满抗日、通苏人员,控制、奴役广大人民。据统计,东北沦陷时期,警察、特务据点共35
处,其中直接指挥24处,情报联络11处;宪兵队联络“据点”14处;保安局“据点”19处(联
络13处,情报6处);特务机关“据点”11处(指挥、联络7处,派遣4处)。
东北沦陷中后期,日伪政权的警察机构,向当地居民发放“国境居住证明书”,通过办
理和查验“证明书”来管制、压迫人民,控制反满抗日活动。
1945年8月逊克县解放后,经过1946-1948年的剿匪斗争和1948年的土地改革运动,社会
治安趋向稳定。1949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始对反动党团、特务分子进行公开登记。1951年
,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2-1953年,开展群众性的肃毒、禁毒运动。
1956年,全县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共有163名,其中取得社员、候补社员称号的138
名,受管制劳动的25名。
1963年,逊克县公安局对县境内居住的15岁以上的男女居民发放边境地区居民证。1965
年1月,逊克县公安局遵照中央提出的“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
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指示,共组成64个监改小组,对69名“四类分子”(地主分子14人、富
农分子11人、反革命分子35人、坏分子9人)实行监督、教育、改造,并制定了月计条、季考
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评审制度。1965年上半年,对“四类分子”的评审结果是,表现
较好的占21.5%,一般的占44.3%,表现不好的占29.1%,有破坏活动的占5.1%。
“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对“五类分子”(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
、右派分子)实行管制。1970年全县“五类分子”共有204名,其中“戴帽”管制70名。1976
年底-1977年2月,对全县的“四类分子”进行了评审工作,通过评审,经上级批准,为4名
地主分子摘掉了“帽子”。1979年4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
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根据“四类分子”改造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的决定,为
已经得到改造的“四类分子”21名,一律摘掉帽子,并对4名不够戴帽的撤销了原决定。
1982年,遵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指示,开始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开展帮教工作。建立了由
民警、单位负责人和家长组成的三结合帮教小组86个。采取领导包重点对象、民警包尖子、
街道包待业青年、学校包学生、单位包职工、家长包子女的办法,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帮助、
教育,收到较好的效果。年底,撤销帮教的66名,其中停止犯罪的有41名,有2名原帮教对象
被所在单位评为生产模范。1983年全县有失足青少年132名,转好率为30.3%。1984年全县有
失足青少年87名,转好率为44.9%。1985年全县有失足青少年135人,停止犯罪率为98%,转好
率为60%。
1983年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工作。至1984年9月,全县刑
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在严打活动中破获了五大积案之一的第一
百货商店手表、现金被盗案。1985年,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刑事案件比1984年
下降13%,其中重大案件下降9%,发案人口比例下降到4.57@d:逊克县志imagesHZ700444Z
A.jpg。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开展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