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民兵组织
第二节 解放后民兵组织
一、组建
1946年6月,逊克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各村相继成立了自卫队,为支援解放战争、保卫土
改果实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年,全县共有自卫队员2882名,占全县总人口的14.4%,其中,
基干自卫队员430名,占自卫队员总数的15%。
1951年12月,黑河专员公署决定,各县自卫队员统一改称民兵。
1951年初,随着县人民武装部的建立,各村普遍组建民兵组织。1953年,从民兵组织中
选拔精干人员组建基干民兵连,全县共有基干民兵278人。
1958年,毛泽东主席提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参加民兵组织的年龄放宽,民兵
组织不断壮大,全县组建为1个民兵总队,编为8个营,43个连,180个排,437个班。第一次
大规模下发武器装备,并组成武装基干民兵,12月初,组建逊克县民兵总队鄂伦春族民兵骑
兵连。1959年,逊克县民兵总队改建为逊克县民兵师,下设4个团,5个独立营,1个骑兵连。
1974年,组建逊克县武装基干民兵团。1980年撤销武装基干民兵组织。
1980-1985年,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数量有所减少,政治和军事素质不断提高。
二、训练
解放初期,各村普遍建立民兵训练站,设军事、政治教员各1人。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
的训练方法,农忙季节不训或少训,农闲季节多训。训练科目主要以队列、射击、投弹、刺
杀为主。
1959年民兵师成立后,贯彻“劳武结合、军政并重”的方针,在训练中采取先训干部、
教员,后训民兵战士,短期集中,小型分期轮训的方法。训练科目,除队列、射击、投弹、
刺杀等常规科目外,还有针对性地增加了“三防”(防原子武器、防空袭、防化学武器)和执
勤、爆破及反坦克等项目。1971年冬,进行全县武装基干民兵野战拉练的训练。
1969年中苏关系紧张期间,对全县武装基干民兵进行分批分期的登岛(干岔子岛)训练和
演习,增强实战感,为保卫祖国领土安全做贡献。1983年,县武装部对全县各民兵分队的部
分民兵进行集中军事考核,来自全县6个公社71名基干民兵进行队列、投弹、爆破、射击、单
兵进攻战术、破袭技术等科目的考核。1984年,经黑河军分区军事考核,逊克县取得团体第
一名,在单项考核中,获4个第一名、5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的好成绩,居全区之首。
三、装备与管理
民兵组织成立初期,仅有少量的武器、弹药,枪支多是“七九”、“三八”等旧式步、
马枪。逊克县民兵师成立后,开始大量发放武器,随着国防工业的发展,民兵武器装备不断
更新,自动化武器不断增多。
武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五有”(有专库、有专柜、有武
器保管制度、有简易维修工具、有值班警卫人员)、“四无”(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
霉烂变质)。各基层单位的武器弹药库基本做到了“四防”(防潮、防火、防盗、防破坏)。县
人民武装部每年进行一次普查,各基层民兵连队普遍建立了武器弹药出、入库管理制度及必
要的手续,全县民兵武器保管没有出现大事故。
1980年武装基干民兵组织撤销后,对民兵武器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