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备役
第三节 预备役
1956年,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科、县兵役局联合组成预备役军官动员办公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进行预备役登记。预备役分为2个类别:军士和士兵服役期满
后转为一类预备役;18至40岁的公民编为二类预备役。全县1513名服预备役人员进行了登记
,其中行政21级以上干部138名,转业的正排级以上军官15名。1963年,全县有军官预备役人
员41名,1964年增加到52名。
根据中央军委对预备役登记工作的新规定,从1957年9月起,停止对第二类预备役的登记
工作。
1985年,全县共有预备役军人644人,其中技术兵2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