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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管理

第三章 教育行政

第一节 行政管理


民国时期,逊河、奇克两县均无教育行政机构,由县长直接负责地方教育行政管理。东
北沦陷中、前期,逊河、奇克两县,在伪县公署行政科民生股内设教育系,由系主任主管教
育行政。东北沦陷后期,逊河、奇克并县后,在伪逊克县公署行政科内设“县视学”官1员,
主管全县教育行政。城区学校设“主事”1人(相当于副校长,由日本人担任),名为辅助校长
管理学校,实则大权独揽,推行奴化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文教科,各区人民政府配备文教助理员1人
。1978年11月,文化工作分出,文教科改称教育科。1984年4月,县人民政府实行机构改革,
教育科改称教育局,与县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教育局长兼任工农教育办主任。
教育局下设秘书、人事、普教、计财、招生办公室等股(室),负责全县教育行政工作。另配
工农教育办副主任1人、专职干部6人,主管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函授、广播、电视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化大革命”期间除外),县城各中小学一贯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
长负责制。学校教导处负责各科教研组的教学工作;总务处负责学校事务管理。在农村自19
50年起,确定区(乡)政府所在地小学为全区(乡)的中心学校,配合区(乡)文教助理员指导全
区(乡)各校教学业务。1985年3月,在车陆、松树沟、逊河、干岔子4乡(镇)单独设立中心学
校办公室,配备校长、主任、业余教育、教师进修、会计等专职干部共5人,实行分级办学分
级管理的领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