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经费
第二节 教育经费
民国与东北沦陷时期,在本县不论城镇与农村小学,教师工资和办公费,统由地方政府
财政支出;校舍维修和取暖燃料,由当地居民群众集体负担。教育经费是困难的,只能维持
现状,再无发展余地,截至伪满覆灭时,全县尚无一所初中。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将各项教育经费(教育部门办学经费,下同)纳入计划,逐年均有增
加。1965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27.7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经费徘徊在30-50万
元之间。1978年增加到67.1万元。1981年猛增到122.4万元,比1978年增长82.4%。1985年支
出191.1万元,比1984年减少3.48%。由于教育事业的逐年发展,教育经费虽然大幅度增加,
但仍不能满足需要,继续出现紧张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