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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勤工俭学

第五节 勤工俭学


建国以来,中小学师生通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既培养了学生的劳动习惯和技能,又补
充了学校经费。
初期的勤工俭学,以种“学田”为主,继而增加拣、挖、采、割(拣废铁、挖药材、采树
种、割柳条)等内容,各校均略有收益。1958年,在“大跃进”浮夸风影响下,规模较大的学
校兴办工厂、农场。但因收益甚微,后期又因“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在1977年之前,工厂
先后停办,农场缩小,一些有益劳动学生也很少参加。1980年4月,县教育科内设立学校生产
管理站,配备1名专职干部。此后,勤工俭学工作逐年有所进展。
多年来勤工俭学有如下5个途径:一是1977年以前,全县中小学普遍开展拣、挖、采、割
活动;二是种学田或办小农场,1977年以前也很普遍,1978年之后,县城学校大部停办;三
是办小工厂,1977年以前有制蜡、木工等厂5处,1985年剩3处;四是办小林场、小果园,19
85年有小林场3处,小果园未获成功而停办;五是师生员工自己动手增添学校设备,如自制教
具,自建住宅、宿舍、校门、围墙、厕所、花坛以及绿化校园等。1981年,边疆公社中心校
与团结中学教职工,不要国家一分钱,各自建成一栋3间土木结构的职工住宅;百合中学师生
亲自动手,建成学生宿舍200平方米。
勤工俭学的收益,农村学校多用于补助学生文具、书费等,约占农村学校数的90%;部分
学校还用于购置学生运动服、冰鞋(刀)等体育用品和购置录音机、扩音机等。城镇学校用于
补助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书费、文具费,以及学校班级费和设备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