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葬
第四节 丧葬
县内最早居民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和满族,各自有本民族传统的丧葬习俗(见本志民族有
关章节)。后来的居民,大部分为汉族垦荒户,他们来自祖国各地,在县内各地杂居,至今不
过80多年历史。既未形成大氏族部落,也未产生望族和世家。因此,那些传统的封建丧葬习
俗,在这里不得流行,反而形成了一切从简办丧事的特点。
建国前城乡居民的关里户一旦发生丧事,即从速从简办理丧葬事宜。不请阴阳先生,不
相墓穴,不择出殡日,认为死者“入土为安”。在人口稠密的城镇,以原籍同乡关系设置“
义地”,作为同乡人公用墓地。其家属多力争把死者的骨殖能运回原籍祖坟安葬为最安慰的
心愿。建国后,因世代定居已成定局,迁葬之风已经消失。
无论城乡任何人之丧葬,不请僧道,不做道场,不请吹鼓乐班,不扎制纸活(以彩纸扎制
的事物形象,火化之象征殉葬品)。在家停灵不过“七”(日),一般自死亡至出殡以3天为多
。建国前,丧事出殡多以人抬棺,现在农村用人抬棺出殡的间或有之。绝大部分丧葬,特别
是城镇丧葬都以汽车载棺出殡。帮忙出殡的公家汽车少者三五台,多者10多台,实际派上用
场的不多,多数是跑空、捧场的。经过1984年整党教育之后,此风大有收敛。
建国前的丧葬,亲友互赠的奠礼,多为纸箔、香烛、供果等迷信品。建国后,奠赠花圈
盛行多年。近年来又为挽帐(布料)所取代,并进而演变以赠送现金为奠礼,一般在10元上下
,多者二三十元已属常见。
至今全县尚未设置火葬场,继续保持传统的木棺土葬。因此,一般老年人多不情愿死在
外地被火葬,希望在这里度过晚年,到临终能享受木棺土葬。根据统计资料,每年全县按死
亡250-300人计算,棺木用材需要原木材400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