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禁毒
第五章 禁毒 禁赌
第一节 禁毒
民国初期设治垦荒以来,当地居民以及大批游民,即于县境内各地种植罂粟,种植者可
获厚利。地方官府亦以收缴鸦片烟税,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以饱私囊。据逊河稽垦局档
案资料表明:至民国12年(1923年),地方政府遵省令,张贴布告,禁种罂粟。但实际上阳奉
阴违,明禁暗放,种植者有增无减。据民国17年(1928年)逊河禁烟专局呈黑龙江禁烟总局报
告内称:“职局逊河境内以及奇克特分所辖境,共种烟户458,计种地(罂粟)22垧4亩3分…
…”。同期另一报告内称:“职局春夏两季共收(种罂粟)罚金二千三百八十三元九角……”
,亦即实行罚款不毁烟苗办法。
由于大量种植罂粟,致使鸦片充斥市场,吸食鸦片者较为普遍。据民国19年(1930年)逊
河设治局在呈报禁烟调查表中记载,民国17年(1928年)以前,逊河全境每年种罂粟约100余垧
(每垧产鸦片约20市斤左右),年产鸦片2000余斤,远销外地一半,当地消耗一半,在全境总
人口中吸食鸦片者约有20%,青年男女吸食成瘾者不下100余人。据黑龙江省档案局藏,伪满
康德6年(1939年),日伪档案《奇克县管内状况》记载,管内有鸦片烟瘾者536人,登记发证
,凭证购吸鸦片。
以零售鸦片供烟瘾者吸食的场所,通称烟馆。在城镇以及较大村屯,都设有烟馆,开业
者只要按季向官府交纳捐税,即准开灯供客,也有自备烟具在家吸食者。民国19年(1930年)
,黑龙江省府下令焚毁烟具,禁吸鸦片。逊河设治局在辖境内仅焚毁5套,敷衍了事。又指定
一家中药店为戒烟所,结果只有1人戒除烟瘾,吸食者有增无减。伪满康德6年(1939年),在
奇克县城以及干岔子、霍尔莫津(现属孙吴县)、车陆等地设鸦片管理所,通称管烟所,实行
鸦片专卖,私人烟馆被关闭。
民国20、21年(1931、1932年),禁烟措施加紧,种罂粟的游民大部撤离,一部分人转入
深山密林,隐蔽偷种,虽经查禁,但收效甚微。民国20年(1931年),逊河设治员杜含英因禁
烟不力,受黑龙江省民政厅“予以申诫”处分。
伪满大同2年(1933年),日本侵略者侵占逊克县,伪满中央政府提倡种罂粟,至伪满康德
2年(1935年)又禁种,实行鸦片专卖。但在深山僻壤私种罂粟者仍不能根除,直至1945年“九
三”日本投降。
解放初期,仍有少数人因私种罂粟而被惩处,建国后自1953年种植者彻底根绝,吸食者
不复存在,为害多年的鸦片流毒一扫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