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罪证
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罪证
——青木好一的供词
(这份资料是在北京中央档案馆收集的。它充分揭示出“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的
侵华罪行。现附录于本志,一方面为使后代了解史实,牢记这笔血债;另一方面也是对近年
来在日本国内出现的美化其侵华战争性质的无耻谰言的回击。资料原文全系繁体字,现用简
化字)——编者
青木好一的供词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八日于抚顺市
讯问员:贾棣锷(章)
书记员:杨毅侠
翻译员:王鹏翥(章)
问:你是青木好一吗?
答:是,我是青木好一。
问:你讲一讲自己出生地点、时间、家庭成份及个人出身!
答:我于1912年1月24日生于日本群马县势多郡富士见村,家庭成份是中农,个人出身是
工人。
问:你受过几年教育?从什么学校毕业?
答:我受过八年教育,从原籍高等小学校毕业。
问:你何时为什么来中国?
答:我于1940年2月26日来中国,自愿当警察官。
问:你于何时何地被捕?当时的阶级职务是什么?
答:我于1945年8月21日在四平时被苏军逮捕。当时属于伪满洲第十九野战汽车厂,即满
洲第二一四六部队,阶级是陆军技术上等兵。
问:你讲一讲来中国前的经历。
答:(略)
问:你把侵入中国后的经历讲一讲!
答:我于1940年3月1日入伪新京中央警察学校当普通科生,1940年5月19日从该校毕业。
1940年5月19日配属于黑河省警务厅当警长。1940年6月1日配属于奇克国境警察队当警长,实
习业务。1940年7月1日配属于伪奇克国境警察队干岔子小队当警长。从1941年11月1日到194
3年4月3日任伪奇克国境警察队何地营子小队副,于1941年12月任伪警尉补。从1942年6月15
日到1942年8月30日是伪黑河地方警察学校补习科生,从1943年4月13日到同年9月25日是伪新
京中央警察学校本科生。1943年9月1日升为警尉。从1943年10月1日到1944年1月30日当伪奇
克国境警察小丁子小队副;从12月1日起当小队长,阶级是警尉。从1944年2月1日到1944年5
月3日任伪奇克国境警察队车陆小队长、警尉。从1944年5月15日召入关东军当补充兵,入在
海拉尔的前满洲第十九野战汽车厂即满洲二一四六部队,是陆军技术二等兵,曾受三个月修
理汽车的教育。1944年11月15日升为陆军技术一等兵,1945年6月1日升为陆军上等技术兵。
于1945年8月21日在四平市由苏军俘虏。
问:从你所讲的经历看来,你在入伍前曾当过奇克国境警察队车陆小队长。阶级是警尉
,是吗?
答:是的,在入伍前我曾当过伪奇克国境警察队小队长,阶级是警尉。
问:你曾受过什么奖赏吗?
答:我曾领到伪黑河省长发给的奖状和十五元赏金。
问:为什么呢?
答:因为在1941年3月初,我任伪奇克国境警察队干岔子小队警长时,根据东地营子甲长
范某的情报,我指挥部下一名,在东地营子村逮捕了一个中国人爱国者,男,三十岁,刑讯
半小时后,当作爱国抗日地下工作人员,送交本队特务股长兼分室属官西泽胜治,后来在黑
河保安局分室被杀害。我因此罪行而受到伪黑河省长的警察赏。并且提供此情报的东地营子
甲长范某也领到伪奇克国境警察队长的奖状和赏金。
问:你配属于奇克国境警察队干岔子小队任警长时还逮捕过人吗?
答:还逮捕过两名。1941年2月上旬我指挥部下警察一名,于一起搜索南地营子村庄时,
将居住于该村的一名中国人樵夫(男,四十二岁)当作抗日地下工作人员的有关者,在家中将
他逮捕,在于岔子小队监禁两天,殴打拷问三次,还在队内奴役一周。后释放,六个月不准
他到村外自由活动。1941年9月上旬,我奉本队特务股长西泽的命令,将居住于干岔子村的中
国和平居民钱贵海当作“抗日地下工作有关者”,在保甲所前路上逮捕,送交西泽,经拷问
监禁一个月后,未判明事实就释放了,禁止他六个月到村外自由行动。
问:把你在奇克国境警察队当何地营子小队副、警尉补时的罪行讲一讲。
答:1942年2月中旬,我命令部下两名警察在黑龙江上流江岸巡查时,根据居住于北地营
子的中国农民李某之情报,在其家中逮捕了一名爱国者,男,约三十五岁。我将此爱国者殴
打拷问半小时后,当作“抗日爱国地下工作人员”交送县分室属官西泽胜治,后来在黑河省
保安局分室被杀害了。1942年12月初,根据自己所使用之密探的报告,我指挥部下警察一名
逮捕了两名居住于何地营子的爱国抗日工作人员,男,朝鲜族,均约三十岁左右。送交县分
室属官西泽胜治,后来在黑河省保安局分室被杀害了。1942年2月到6月,为了达到自已的欲
望,利用警察队副的地位,将居住于何地营子保安所东边第×家××之十八岁姑娘强奸了数
次。1943年3月初,以警察权利强奸了朝鲜族××××之妻李××数次。
问:你认为强奸是人道的吗?
答:我认为这是非人道的。
问:继续讲下去!
答:我当何地营子小队副警尉补时,从1943年5月到10月,奉伪奇克国境警察队本队长佐
藤敬止的命令,和黑河省公署建设科小岛隆一等数名,为了建设何地营子地区警备道路,我
指挥命令部下警察,以警察权力奴役虐待由北安省海伦县强迫征来的250名中国和平居民。因
酷使过重结果生病者约25名,并且未做任何治疗,后来死亡了5名。
问:你对此事应负什么责任?
答:当时的警察队长虽是中国人,但实际上是由我指挥,所以我对此事应负主要责任。
问:谈一谈你当伪奇克国境警察队小丁子小队长警尉时的罪行!
答:1943年10月,我奉县分室属官西泽胜治的命令,逮捕了一名居住于小丁子村索地营
子的爱国抗日地下工作人员,送交县分室属官,后来在黑河保安局分室被杀害了。1943年12
月中旬,侦悉在小丁子村索地营子住有抗日爱国地下工作人员,因此使用前任者之密探侦察
约一个月,根据侦察之结果,将居住于索地营子的两名抗日爱国地下工作人员(男,姓名不详
,年龄约二十八岁、三十岁左右)在其住宅逮捕,后送交县分室属官西泽胜治,后来在黑河省
保安局分室被杀害了。1943年12月末,我指挥部下警察官一名,把居住于小丁子村曹地营子
的一名中国人当作抗日地下工作人员,在其家中逮捕,监禁四日殴打拷问三次,奴役十天后
释放,禁止其六个月行动于村外。
问:当伪奇克国境警察队车陆小队长警尉时犯了那些罪行?
答:从1944年1月到4月末,诱奸了小丁子小学教员×××,并欺骗利用她当密探。1944
年4月20日,松树沟中队长秦警佐发动大逮捕爱国者的事件时,我奉命指挥部下警察一名,将
事前侦探好了的两名爱国者在家中逮捕(居住于车陆村,韩某五十岁,其堂兄约五十三岁),
送交松树沟中队长秦警佐。被害者在松树沟中队由西谷特务主任刑讯一周,未判明事实释放
。1944年4月当任车陆小队长时,强制居住于车陆村的朝鲜族中国和平居民五户二十名,移住
到北安方面,掠夺耕地八垧。
问:你在奇克国境警察队当小队长时向苏联派遣过间谍吗?
答:从1941年2月到1944年4月,我任伪奇克国境警察队小队员或小队长时,奉县分室属
官西泽胜治的命令,援助由西泽亲自向苏联四次派遣四名间谍的工作,我曾侦察地点领路,
给间谍准备所带之食物。
问:是你亲自将间谍送到国境附近的吗?结果怎样?
答:是的,是我亲自将间谍送往国境附近。至于结果,因间谍直接和西泽胜治联系,所
以我不详。
问:你从1940年7月到1944年5月3日,在奇克国境警察队当小队副或小队长时一共逮捕杀
害了多少人?
答:一共逮捕了十二名抗日爱国者及和平居民。将其中七名送交分室,听说被虐杀了。
另外五名经刑讯后释放。
问:你应负什么责任?
答:我应负指挥命令和亲自逮捕的责任,对在分室被杀害的七名,也应负杀害的一定责
任。
问:你任职伪奇克国境警察队小队员或小队长时,还犯有什么罪行?
答:我从1940年7月到1944年5月3日任伪奇克国境警察队小队员或小队长时,还犯了如下
的罪行:
(一)我根据伪满洲国之各种伪法令,共逮捕中国和平人民十四名,将其中一名送交本队
保安股,其他十三名在小队监禁二三天进行拷问,并掠夺了所带之物资后释放。
(二)曾将居住于县内的有势力者、俄侨、宗教团体领导者及在苏联住过的人共二十五名
,列入“战时有害分子”之名单内,禁止其自由行动,进行密查监视。
(三)为了阻止爱国地下工作者在国境附近进行抗日活动,我奉本队长的命令,根据伪满
洲国的各种非法法令,曾严重的限制人民旅行的自由、农耕渔业的自由及禁止采伐山木,破
坏了人民生活及剥夺了自由。
(四)我还搜集中国和平居民或旅行者对“伪满洲国的政策”、“伪满洲国的伪法令”、
“县公署警察队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映及反满抗日的言论。我亲自搜集了约30件,命令部下
警察搜集了约150件,作为特务情报报给了本队长,给伪满洲国政府推行侵略战争政策及县公
署警察队本身镇压中国和平人民提供了资料。
(五)奉队长的命令,为了镇压国境地带的爱国者,曾强制奴役车陆的中国和平农民三千
三百人(次),征派马车马橇一千一百辆(次),辅助警察小队巡查、放哨等。
问:你入伍后有什么活动?
答:我入伍后曾受过三个月的修理汽车教育,1945年3月受过二十天放毒瓦斯的训练,准
备对苏作战。1945年7月20日到22日在四平市西方为分散部队的燃料,践踏了小麦地五垧。
问:受放毒瓦斯的训练时用什么作过试验吗?
答:没有用什么作过试验,只是拿到山上去练习过数次。
问:你1945年7月11日所写的笔供是完全真实的吗?
答:是,完全真实。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答:没有。
以上记录用日文给我读过,与我所供述无误。
被讯问人 青木好一 (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