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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述



  绥滨县位于中国东北黑龙江省东北部的三江平原上,如同璀璨的宝珠镶嵌在黑龙江和松花
江汇流夹角中间边境地带,东与同江市,南与富锦县、桦川县隔松花江相望,北与俄罗斯一水
相隔,边境线长83.6公里,西与萝北县为邻。总面积为 3 335.216平方公里。县境内无山少岗,
地势低平,河渠纵横,泡沼众多,土壤肥沃,是我国北方鱼米之乡,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绥滨县地处东经131°8′12″—132°31′,北纬 47°11′55″—47°45′23″之间。属
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持续时间较长,夏季温暖湿润,时间短促。
春秋两季气候多变,多自然灾害,年平均气温 1.3℃—24℃,最高气温为37.5℃,最低气温可
达零下41.6℃,年平均积温为2 490—2 560℃。年平均降水量470—500毫米,年平均日照2 460
—2 700小时,无霜期132天—149天,年平均风速为4—5米/秒。松花江冰封期为每年11月13日
—翌年4月20日前后。

  县境内设有绥滨、绥东 2个镇。大同、连生、北岗、忠仁、北山、福兴、中兴、新富、富
强、东方10个乡,县粮种场、县畜牧场各 1处,境内还有宝泉岭农场管理局管理的绥滨、二九
○、普阳、军川4个国营农场。

  全县1985年有住民37 903户,人口为 161 850人,其中男82 759人,女79 091人,农业人
口为123 258人,占全县人口76.15%(包括3个农场)。除3个农场人口外。县属人口为113 830人,
其中男58 140人,女55 690人,农业人口82 952人,占县人口的 72.6%,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
为48.53人。

  居民中大多数为汉族,少数民族有满、蒙、回、朝鲜、达斡尔、藏、维吾尔、彝、壮、苗、
高山、侗、布依、锡伯、赫哲等。

  县治所设在绥滨镇,位于县境南端,濒临松花江北岸,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绥滨县历史悠久,自古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三、四千年前已有中华民族的先民在这
里居住,商周时属古肃慎地,汉朝时属挹娄,南北朝时属勿吉,隋唐属黑水靺鞨。唐朝于开元
十三年(725年)在黑水靺鞨部置黑水军,开元十四年(726年)在黑水部置黑水都督府,归河北道
幽州都督管辖,辽代建立奥里米部,属东京路黄龙府都部署司管辖。金代属上京胡里改路。元
代归辽阳行中书省水达达路管辖。明朝设海西东水路城站—奥里米站,属奴尔干都司管辖。清
朝先归宁古塔将军,后改归吉林将军,雍正九年(1731年)增设三姓(依兰)副都统后,直接归三
姓副都统管辖。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依兰府,领汤原大通二县,绥滨属依兰府汤原县管辖。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汤原县划为黑龙江省兴东兵备道,宣统二年(1910年)在高家屯设汤原县
高家屯分防巡检署,归黑龙江省兴东兵备道管辖。民国元年(1912年)裁撤兴东兵备道,改设萝
北设治局。民国 2年(1913年)高家屯分防巡检署改设高家屯警察事务所,隶属黑河道萝北设治
局。民国3年7月1日(1914年)高家屯警察事务所改设萝北县高家屯左治局,同年10月7日改为绥
东城县佐。民国 6年(1917年)县佐晋升为绥东设治局。民国18年(1929年)又晋升为绥滨县,仍
隶属于黑龙江省。1932年日本侵略者占领绥滨县,隶属于三江省。1945年绥滨县解放,隶属合
江省。1949年绥滨县合并于富锦县,归松江省领导,1954年归黑龙江省领导。1964年从富锦县
析出,恢复绥滨县建制,归黑龙江省合江专员公署管辖。

  绥滨县是满族祖先发祥地。唐朝时期,居住绥滨蜿蜒河一带的黑水靺鞨人,分为三支,一
支留居本地,到辽代发展成五国部,即越里吉部(今依兰县境内)、越里笃部 (今桦川县万里和
通)、盆奴里部(今汤原县固木纳古城)、奥里米部(今绥滨县奥里米古城)剖阿里部(俄罗斯哈巴
罗夫斯克)。奥里米部是五国部的第四部,在奥里米东北同时建的古城还有永生古城(或称古城
岗古城,原名无处可考)、中兴古城,是奥里米部的姊姊城。 奥里米一带居住一万余户人家,
几万人口,可谓奥里米部鼎盛时期。一支西去松花江中游的哈尔滨附近黄家崴子和宾县老山头
一带。一支南去,沿乌苏里江到绥芬河流域,后两支展转到阿什河流域定居,形成了强大的完
颜部。1115年以后完颜部为主建立了金国。从绥滨蜿蜒河流域迁出的黑水靺鞨人定居阿什河流
域后,就以祖居地蜿蜒河的“蜿蜒”(完颜)为姓氏,将部落定名为完颜部,“蜿蜒”与“完颜”
为同音异写。辽大同元年 (947年)黑水靺鞨改称为女真,是生女真人的主体。辽兴宗景福元年,
宋天圣九年(1031年)辽朝为避兴宗耶律宗真的“真”字之讳,将女真的“真”字改为“直”,
从此“女真”写成“女直”。金天会十一年(1133年),金廷正为兴盛时期,将大批女真人迁入
中原,散居各地,以巩固其统治地位。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明令宣布废除“诸申”
(女真)族名,改称“满洲”①,从此女真人被称满洲人(简称满人)。清朝崇德元年(1636年),
将后金改为清朝。清康熙七年(1668年)开始,清王朝把东北视为“国家肇兴之地”实行一系列
封禁政策,禁止汉民出关进入东北,已进入的还要进行查逐,奥里米地方更视为“龙兴之地”,
除少数赫哲人游猎于此。禁止其他民族到此定居。咸丰十年(1862年)实行半开放,光绪三十年
(1904年)实行完全开放后,才准许各族人迁入黑龙江各地。从此后又有大量满族回到祖居地蜿
蜒河畔,在今绥滨县西北部满族集居的地方建有福兴满族乡。

  绥滨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民国时期,贫苦农民纷纷起来组织红枪会、大刀会、乌旗
会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和压迫。1932年 6月日军侵占绥滨时,驻守在萝北、绥滨的抗日义勇军
马占山部五团1 000余名官兵首先举起抗日的旗帜,同年7月陈大凡县长在中兴镇建立了绥滨县
抗日政府,组织起 300多人的抗日人民自卫军。同时,联合红枪会、大刀会、乌旗会、胜武队,
起义的伪海军1700多人在绥滨一带同日军展开了殊死地斗争。从1932年6月至1933年3月,在近
10个月中,同日伪军进行了10多次战斗,著名的绥东、中兴保卫战,歼日军8人,伪军100余人。
1933年 3月日军全部占领绥滨县后,绥滨人民继续组织武装,同日伪统治者进行斗争。形成了
以刘振生为首的中侠队,邱金海为首的助国队,全胜 3支实力较强抗日义勇军队伍。1936年冬
接受共产党的领导,1937年 6月正式编入东北抗日联军六军五师,这是绥滨第一支有共产党领
导的人民军队。1937年 7月中共绥滨县委成立,在县委的领导下,掀起了抗日斗争高潮。北岗、
连生、集贤等地先后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区委、抗日救国会、妇女会、儿童团组织,开展地下抗
日活动。抗联六军五师以蒲鸭河为根据地,展开抗日游击战,先后缴械敌人警察署。袭击日伪
军警部队,破坏敌人集团部落,给予日伪统治势力以沉重打击。

  ①注:满洲为金子的意思 

  1945年日本投降后,日伪残余,军、警、宪、特联合起来组织土匪武装,一时横行县境,
不断搔扰刚刚建立的民主政权,绥滨人民为保卫胜利果实和新生的人民政权,组织起自己的武
装—绥滨县大队、独立团。独立团和县大队联合兄弟部队开展剿匪斗争,几个月的时间,将境
内的土匪全部肃清,毙俘土匪400余人。3年解放战争期间,绥滨人民勇跃参军参战,全县有1 400
多名青年参加了东北民主联军、解放军,开赴解放战争前线。后方人民做军鞋,晒干菜,送猪
羊积极支援前线。1947年11月1次交军鞋2 000双。12月出动马车10台,担架35付,民工 135人
去前线。抗美援朝开始后,全县人民全力支援抗美援朝。1948年 2月完成土地改革,使全县广
大贫苦农民获得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人民当家作了主人。

  1949年建国后,经 3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历届县委、
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投身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经过36年的艰苦奋斗取得了社
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工农业生产有了重大发展。1949年工农业总产值918.3
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到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增至8 617万元,比1949年增长8.5倍。
其中工业产值1949年16.7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1985年为2 260万元,(按1980年可比价
计算),比1949年增长134.3倍。农业产值1949年为901.6万元,1985年为6 357万元。1985年比
1949年增长6倍。工业比重由1949年的2%到1985年提高到26.3%。

  绥滨县农业生产较发达,地处三江平原西北部,虽然地势低,但很平坦,土质肥沃,水源
充足,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在古代我们祖先就利用这里的自然条件从事鱼
猎,繁衍生息。魏晋南北朝时,勿吉人就在这里种植粮食作物。清朝末年大量汉民移居绥滨开
垦土地。民国元年(1912年)正式放荒,拓荒地主来此占荒,5 大农业垦殖公司也纷纷来垦殖土
地,从此绥滨大量的土地得以开发,农、牧、渔业发展起来。民国末年土地开垦已达5万垧(每
垧10亩),粮食总产量达15万石(每石350公斤,总产5 250万公斤)。

  1932年至1945年,日伪政权统治14年之久,统治者横征暴敛,残酷压榨中国人民,严重的
阻碍了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粮食产量下降。1945年 (康德
12年)耕地面积将近2.5万垧,尚不及1929年(民国18年)的 50%,粮食产量75 000石(2 625万公
斤),比民国时期的1930年产量5 250万公斤,减少50%。

  解放后,党和政府领导农民实行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大搞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
应用机械耕种,采用新技术和推广良种,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1983年实行以家庭
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以粮食生产为主,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农、林、牧、
副、渔有了全面发展。198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已达6 357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49
年的901.6万元增长6倍,占工农业总产值57,46%。其中:种植业产值5 283万元,占农业总产
值83.1%;林业产值16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2.5%;牧业产值80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2.7%;
庭院经济(副业)产值5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0.8%;渔业产值5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0.9%,全县
总播种面积 924 557亩,总产97 813吨(9 781.3万公斤),上缴国家粮食5 073.7万公斤,平均
每1农业人口上缴粮食612公斤。全县主产粮食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等。经济作物有
烤烟、甜菜。养殖业有奶牛、猪、羊、貉、貂、麝鼠、兔、鸡、鸭、鹅、蜂、淡水鱼、鹿等。

  绥滨县的工业起步晚,发展缓慢。虽然在民国初年随土地开发,农业发展,开办一些以粮
食加工业为主的油房、烧锅等手工业作坊,但其生产方式落后,规模小,数量少。1932年后,
日伪统治时期,兵连祸结,时局动荡,一些小手工业纷纷破产,日寇投降时仅剩小本的铁匠炉、
木匠铺、油房、烧锅10余家。1946年人民政府积极扶持民间手工业生产,并建立了地方国营企
业,县里的工业略有发展,因县制撤销。工业生产又冷落下来。到1964年县制恢复时工业年产
值仅有17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6%。县制恢复后,县委、县政府本着为农业生产服务,
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确定发展以农机、食品、建材(制砖)电力为主的工业,首先创办了发
电厂、农机修理厂、制砖厂、食品厂、印刷厂等国营工厂。改造和扩建了原有的油米厂和手工
业厂社,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到1967年末。仅3年工业产值就上升到年产值376万元,比1964年
翻了一翻。“文化大革命”期间,虽然受到干扰和破坏,由于县制初设,工业发展仍然较快。
1966年至1976年工业总产值增加到845万元,平均每年增长20%。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
县政府在工业企业中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重新调整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
确定以发展食品工业为主,变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采取与外地加强经济技术协作,发展横向
联系,在企业内部实行整顿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1981年以后,乡镇企业异
军突起,遍及乡镇,到1985年,全县乡镇工业年产值已达到 73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三
分之一,居举足轻重的地位。1985年全县有农业机械、食品、建材、电力、印刷、服装、制油、
制米、制酒等工业企业46家。工业总产值2 260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现价3 031万元,
轻工业产值2 272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75%。重工业产值75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5%。主要
工业产品有啤酒、白酒、豆油、面粉、饮料、电力、奶粉、汽车纵动盘、拖拉机纵动盘、红砖、
铸铁件、包装纸、服装、鞋帽、锯材、柳编、印刷品等40余种。其中柳编制品曾一度进入国际
市场,远销欧美和东南亚各国。北国牌11度啤酒在全省 3年蝉联优质产品。汽车、拖拉机纵动
盘是国家定型定点产品,行销全国各地。

  绥滨县水陆交通较为便利。境内有国家绥萝公路57公里,贯穿县境南北。县级公路 108公
里,乡级公路263.5公里,县、乡、村形成了交通网。乘汽车 4小时可到佳木斯市,5小时可达
鹤岗市,15小时可抵达哈尔滨。境南松花江可通千吨以下客货轮。乘船上航可去佳木斯、哈尔
滨,下航可到同江市。境北黑龙江可通千吨以上的客货轮,乘船上航可去逊克县、黑河市,下
航可达抚远县和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

  绥滨县城内、乡村均可通邮、通电话。城乡邮路 1 650公里,县城实现了电话自动化,电
报传真化。

  全县国营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全面发展起来,形成了以国营商业、集体商业为主,
个体商业为辅的商业体系。有国营商业124家,集体商业 177家,个体商业1 168家。年商品购
进总额5 800万元,商品零售总额4 932万元。

  绥滨县在民国初年就开始兴办教育,多为私塾和义塾,后期办了 2所公学。伪满洲国时期
推行奴化教育,但受教育的也很少,全县上学的儿童不足 2 500人。解放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
教育,到1985年全县有重点高中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20所,有在校生12 814名。小学
207所,在校生29 544名。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到1985年共为各类大专院校输送合格新生269
人。县内还办有技工学校、农业机械化学校、职业中学、聋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
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各种职工培训学校等。全县普及了小学教育,儿童入学率 98%,县城普
及初中教育。

  1978年成立县科学技术委员会,设工业、农业、农机 3个科研所。有中级科技人员43人,
助级89人,员级 172人。各种科技协会22个。科学研究活动进入工业、农业、农机、畜牧、医
疗等各个领域,取得重要科研成果4项,其中经省级鉴定的1项,地(市)鉴定的3项。

  绥滨地处边远, 文化艺术发展较缓慢。旧中国, 仅有东北大鼓和高跷秧歌队,民国18年
(1929年)修了一座“共和舞台”剧院(后被火烧毁)。解放后各种文化事业发展起来,到1985年
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文化宫、广播站、电视台等设施,乡镇有文化站、广播站、电
影队,村有文化室和电影放映机。县有专业文工团,乡(镇)、村有业余剧团,春节等重大节日
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节目。每年春节举行秧歌汇演,正月十五举行灯展和猜灯谜活动。每
逢“五·一”、“七·一”、“十·一”举行歌咏比赛和文艺汇演活动。经常开展书法展、摄
影展、绘画展等。

  绥滨历史较久,古文化遗址甚多。有距今三、四千年新石器时期肃慎人文化遗址;距今2000
年前早期铁器时代挹娄人文化遗址;距今1500年的勿吉人的文化遗址;有辽代奥里米等古城遗
址。

  绥滨县1945年前仅有踢键子、打跑球小孩游戏性质的体育活动。伪满后期才开始举行全县
性的田径运动会。解放后,特别是恢复绥滨县建制后,建立了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各种体
育活动,体育事业有较快的发展。1985年县有大型体育场 1处,中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都有面
积较大的综合体育场,共计 335处,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均有篮球场和乒乓球室,经
常开展各种体育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性田径运动会,春秋两季开展篮球赛、排球赛、乒乓
球赛、象棋赛。职工、干部做工间操、小学学生做课间操和眼球保健操。老年人跑步、打拳、
跳老年舞等,各种体育活动活跃在广大城乡。

  绥滨县自清朝末年开始,经80余年的开发和建设,特别1964年恢复县建置和1978年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中央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经各届各级党政领导和全县人
民共同努力,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快地发展,使一个荒芜人烟、经济落后的绥滨建设成初步繁荣
的绥滨,为绥滨继续发展奠定了稳固的经济基础。

  我们坚信,绥滨县的党政领导,只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一心一意带领绥滨人民。从实际出发,依靠科技进步,深入开发资源,调整产业结构,
稳步发展基础产业。逐步建立主导产业,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粮、
牧、企、贸工农、科教、城乡一体化,到本世纪末就可能达到国民经济翻“两翻”,人民生活
奔“小康”的目标。把绥滨县建设成繁荣昌盛,文明祥和的新绥滨,继而向更高的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