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乡镇
第四章 乡镇农场
第一节 乡镇
一、绥滨镇
绥滨镇为绥滨县人民政府驻地,中国共产党绥滨县委机关。绥滨县人民政府机关、县直事
业、企业、商业、教育、文化、卫生等单位都设在这里,它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绥滨镇位于绥滨县南部东经131°55′47″—131°55′40″。北纬 47°5′56″—47°19′
43″。南临松
花江,与富锦县青化乡隔江相望,东部、北部与大同乡为邻,西部与北岗乡接壤。
全镇总面积为43.5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办事处。11个居民委员会,6个村民委员会。有居
民7 252户,人口为26 078人。其中男13 031人,女13 047人。农业人口为2 864人。住民中多
系汉族和满族,还有少量回、朝鲜、锡伯、苗、高山、达斡尔、鄂温克等少数民族。
早在辽代在今绥滨镇西 9公里处建有一座古城, 当时称奥里米国(部), 后来人们称它为
“敖来密”。清宣统三年(1911年),今敖来村处住有几户赫哲族人家,民国 5年(1916年)已增
到60余户,该处始称敖来密屯。同年实行行政区划,该屯被划到五区境内。民国15年(1926年)
9月1日,绥东设治局迁到敖来密。民国16年(1927年)在敖来密村东 1公里处(今绥滨镇)开始放
新街基号,绥东设治局迁此后。此处就成为城关区。民国18年(1929年)在此正式建立了绥滨县。
人们仍习惯称这里为“敖来密”。1932年日军侵占绥滨县后,将城关区改为绥滨街,设有街公
所。伪绥滨县公署设在绥滨街,从此绥滨街就成为统治全县的中心。1945年 8月11日,绥滨镇
从日伪统治下解放出来,11月合江省政府派于华烽接收了绥滨县。绥滨县民主政府设在这里,
当时称为城区。1949年绥滨合并予富锦县,绥滨镇被改为富锦十六区。1955年改为绥滨镇。1958
年 9月成立人民公社时。改为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改为绥滨镇人民公社,1980年改为绥滨
镇政府。
1964年前绥滨镇以农业生产为主,恢复县制后,在县直工业带动下,镇办工业有了很大发
展。各项事业随着发展起来。
绥滨镇地势平坦,土质肥沃,水利资源丰富,适合农业生产。全镇有耕地 11 235.53亩,
粮食总产402.8万斤。农业总产值121万元。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大豆、小麦、谷子。经济作物
有蔬菜、烤烟等。农业机械有大中型拖拉机13台(77.6马力),小型拖拉机84台 (984马力),联
合收割机 2台(110马力)。总计有大牲畜367头,其中黄牛85头,奶牛31头,马251匹。养猪879
头,植树造林405亩。
绥滨镇工业总产值为 332万元。主要工业有啤酒、制砖、豆腐加工、苫布加工、蓬靠加工、
羽绒制品、白条鸡加工、柳编等。绥滨啤酒厂生产的啤酒被评为省优质品。柳编制品,曾出口
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
镇属供销合作社1处,农业银行营业所1处,信用合作社1处,卫生院(所) 2处,镇办小学4
处,教师37人,学生639人。
二、绥东镇
绥东镇位于绥滨县城东北部,东经 131°58′26″—132°6′35″,北纬47°21′53″—
47°31′5″。东接东方乡。南临松花江,北靠二九○农场。 西与连生乡、中仁乡为邻。镇政
府所在地设在绥东村,距县城28公里。全镇总面积为 214平方公里。全镇辖10个街道办事处,
20个村民委员会,1个渔业队。居民有3 106户。人口为14 950。其中男7 550人,女7 400人。
居住人口中多系汉族,还有少量满族和蒙古族,仅占总人口的3.58%。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呼兰农民高德才全家迁来绥东镇西南高家屯定居。宣统二年(1910
年)清政府在高家屯设汤原县高家屯分防巡检署。民国2年(1913年)改为萝北县高家屯警察事务
所。民国3年(1914年)将警察事务所改为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民国5年(1916年)将高家屯佐治
局改为萝北县绥东城县佐。本年实行行政区划,绥东一带划为一区。民国 6年(1917年)绥东城
县佐晋升为绥东设治局。民国15年(1926年)9月1日绥东设治局迁往敖来密。设治局迁走后,一
区、二区都由绥东管理,此后绥东被称为二区,伪满时期二区区公所设在这里。1948年建立了
绥东区人民政府,1949年 6月与富锦合县后被改为富锦县十二区。1956年并区划乡,十二区改
为绥东乡。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时改为绥东人民公社,9月调整人民公社又改为东升人民公
社。1961年又改为绥东人民公社。1984年又改为绥东镇人民政府,绥东镇是绥滨县第一个农村
镇。
绥东镇地势虽比其他地区略低,但很平坦,土质肥沃,水利资源丰富,农业生产很发达,
农业总产值为 735.7万元。耕地面积为130 411亩,年产粮食2 365.8万斤。主要农作物有大豆、
小麦、水稻、玉米等。粮豆署总产为 2 326.7万斤。绥东镇由于水资源充足,水田发展很快。
1985年水田面积达22 510亩,是绥滨水田面积最多的镇。水稻总产1369.1万斤,占全县水稻总
产量29.7%。经济作物有烤烟、甜菜、向日葵、亚麻等。
全镇植树造林5 179亩。大牲畜1 555头,其中黄牛765头,马790匹。饲养生猪5 913头。
拥有大中型拖拉机55台(2 582马力),小型拖拉机345台(4 140马力),联合收割机18台(1 230
马力),收获机械22台,农产品加工机械97台。
全镇工业总产价值126.4万元。主要工业有农机修理、油米加工、制砖。
镇内有大型国家粮库1处,供销合作社门市部2处,商品代销点4处,县立中学1所,学生726
人。教职工47人。小学18所,学生2 881名,教职工282名。镇有卫生院 1处,村有卫生所20处,
个体诊所1处。文化站1处,电影院1所,电影放映队16处。
三、连生乡
连生乡位于绥滨县城东北部,东经 131°47′46″—132°3′10″,北纬47°21′18″—
47°30′。南接大同乡,北靠忠仁乡,西接北岗乡,东邻绥东镇。乡政府所在地设在连生村,
距县城17,5 公里。
全乡总面积192.02平方公里,辖21个村民委员会。居民 2 787户,人口12 757,其中:男
6 671人,女6 086人,主要居住民为汉族,占总人口的97.2%,满族占总人数的2.75%,朝鲜族
占总人口的0.04%。
民国 5年(1916年)划为三区,伪满时仍为三区,也称连生堡。1945年称为连生区,1948年
又称三区,1949年称富锦县十三区,1956年改为连生乡,1958年8月建立了连生人民公社,9月
与绥东人民公社合并,称东升人民公社。1968年又恢复连生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连生乡。
连生乡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乡。农业总产值972.5万元,耕地196 378.9亩,主要种植大豆、
小麦、玉米、水稻等。粮豆薯总产 3 617万斤。经济作物有烤烟、甜菜、葵花子等。植树造林
2 992亩。全乡有大牲畜1 707头,其中黄牛 677头,奶牛40头,马988匹。饲养生猪6 124头。
农业机械有大中型拖拉机58台(3 216马力),小型拖拉机 401台(4 812马力),联合收割机12台
(780马力)。
全乡工业总产值36.9万元,主要工业有制砖、 铁木农具、粮油加工。乡内有供销合作社1
处、供销点3处,有中学 1所,学生619名,教职工30人。小学22所,学生2 543名,教职工277
人。有文化站1处,广播站1处、乡卫生院1处、村卫生所21处、电影放映队21处。
四、大同乡
大同乡位于绥滨县城外东北3公里处。东经131°48′57″—132°2′22″,北纬47°14′
52″—47°23′47″。东南临松花江与富锦县相望,西与绥滨镇北岗乡为邻,北与连生乡接壤。
乡政府设在大同村,距县城3公里。
全乡总面积163.7平方公里,辖17个村民委员会,有居民2 112户,9 825口人,其中男5 096
人,女4 729人。农业人口8 975.非农业人口440人。居住主要是汉族,还有满族、朝鲜族、回
族等少数民族。
大同乡东升村早在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李万春(外号李马官)就来这里居住,当时称
这里为西亮子(因在绥东和高家屯西),后来称纪家亮子。民国时期任殿成,宋世荣来大同村居
住,当时称为东兴堡。民国 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时,大同一带划为三区管辖。大同元年
(1932年)日军侵占绥滨后,依“大同年号”将东兴堡改为大同堡,归城区东门警察分队管辖,
一直到1945年。1945年解放后归城区政府领导。1947年 4月26日从城区划出建立大同区政府。
1948年建政时称一区。1949年 6月绥滨县与富锦县合并,由绥滨一区改为富锦县十一区。1956
年并区划乡,十一区并入十三区,称为连生区,区政府设在连生村。原十一区改为大同乡。1958
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大同乡改称大同人民公社,9月调整公社将大同人民公社与绥滨镇、北岗
人民公社合并称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北岗人民公社已从松花江人民公社划出,恢复绥滨镇
人民公社和北岗人民公社。但大同仍保留在绥滨镇内。1964年恢复绥滨县建置,于 3月18日大
同从绥滨镇划出,恢复大同人民公社。1984年将大同人民公社改为大同乡。
大同乡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乡。农业总产值 453.3万元。耕地面积87 688.7亩,年产粮食
1 412.4万斤,主要种植大豆、小麦、玉米、 水稻、薯类等。经济作物有烤烟、甜菜、瓜类等。
全乡植树造林2 380亩。有大牲畜1 713头,其中黄牛805头,奶牛83头,马 825匹。饲养羊520
只,生猪5 174头。农业机械有大中型拖拉机43台(3 434马力),小型拖拉机163台(1 956马力),
联合收割机9台(575马力),收获机械53台,农产品加工机械42台。
工业产值28.8万元,主要工业有造纸、制油、制砖。
乡内有供销合作社1处,分销店3处,中学 1所。学生564人,教职工29人。小学校17所,
学生1761人,教职工73人,乡有卫生院1处,各村设有卫生所,电影放映队。
五、忠仁乡
忠仁乡位于绥滨县北部,东经131°14′15″—131°59′45″,北纬47°27′50″—47°
41′21″,北靠黑龙江,南与北岗乡、连生乡搭界,东与二九○农场为邻,西与绥滨农场、福
兴满族乡接壤。乡人民政府设在集贤村,距县城35公里。绥鹤、滨北、东西巡环公路都在这里
通过。
全乡总面积242.6平方公里,辖20个村民委员会。居民3 581户,17 034口人,其中:男8 690
人,女8 344人,居住民多系汉族,满族,少数民族有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
忠仁乡早在民国 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时划为四区,后来在这里建了一座庙宇,从此
人们就称这里为“四区庙”。1932年日军侵占绥滨后仍为四区,所在地称为集贤堡,设有警察
署,后改为警察中队。1945年绥滨解放。建立集贤区政府。1947年改为集福区。1948年建政时
称为四区人民政府。1949年绥富合县,改为富锦县十四区。1956年改为集贤乡,1958年实行公
社化时成立了黑龙江人民公社。1960年,以滨北路为界,路东土地和村屯划给二九。农场。路
西土地和村屯划给绥滨农场。1962年将划给两个农场的土地和村屯划回。重新成立人民公社,
改名为忠仁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忠仁乡。
忠仁乡是绥滨县产粮最多的农业乡。全乡有耕地248 511.9亩,粮食总产4 266万斤。农业
总产值1287,9万元,年上缴给国家粮食11503吨,占全县上缴粮食20%。
忠仁乡农业机械化水平很高,有大中型拖拉机79台(3 880马力),小型拖拉机486台(5 832
马力),联合收割机33台(2 245马力),收获机械7台。农产品加工机械63台。机电井104眼。全
乡有大牲畜1 396头,其中黄牛694头,奶牛8头,马629匹,骡65匹,饲养猪8 112头,羊987只,
植树造林1597亩。
乡办企业有粮油加工、制砖、铁木农具修理等。年工业总产值67万元。
乡内设有国家大型粮库 1处,还设有农业银行营业所、信用合作社、邮电所、供销合作社。
全乡有中学1所,学生460人,教职工36名,小学21所,学生3 012名,教职工159人。卫生
院1处,村卫生所20处,文化站1处,广播站1处。
六、北岗乡
北岗乡位于绥滨县城西北部,东经131°39′38″—131°49′44″,北纬47°14′19″—
47°26′29″。南临松花江,北邻北山乡、绥滨农场和忠仁乡,西与新富乡、富强乡接壤,东
部为大同乡和连生乡。乡人民政府设在永生村,距县城10公里。
全乡总面积187.7平方公里,辖19个村民委员会,居民2 448户。10 936口人,其中男5 681
人,女5 255人。住民多数为汉族,有少量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
北岗乡民国 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时被划为五区。1932年日军侵占绥滨后仍为五区,
在北岗村设有警察署,统治这一地区。1945年解放后称北岗区。1948年建政时成立五区区政府。
1949年绥、富合县,改为富锦县十五区。1956年改为北岗乡。1958年 8月建立人民公社时称北
岗人民公社,9 月调整人民公社时将北岗人民公社并入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又恢复北岗人
民公社。1984年改为北岗乡。
北岗乡以农业生产为主。全乡有耕地157 963.41亩,年产粮食 3 273.9万斤。农业总产值
为 931.7万元。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等。经济作物有烤烟和甜菜。全乡有大
中型拖拉机74台(3 299马力),小型拖拉机384台(4 608马力),联合收割机18台(1 095马力)。
农产品加工机械46台。有大牲畜1 218头,其中黄牛805头,奶牛30头,马355匹,驴2匹,骡子
26匹,饲养猪6 325头,羊218只。
乡办企业有制砖和制油,工业总产值为44万元。
乡内设有供销合作社,农机物资供应站,农业银行营业所,信用合作社、邮电所。
全乡有中学1所,小学18所,学生2 511名,教职工149人,卫生院 1处,广播站1处,文化
站1处,村村有卫生所。
七、福兴乡
福兴乡位于绥滨县城西北部,东经131°34′44″—131°45′20″,北纬47°33′31″—
47°42′26″。北靠黑龙江,南与绥滨农场接壤,西与萝北县搭界,东与忠仁乡、绥滨农场为
邻。乡人民政府设在福兴村,距县城45公里。
全乡总面积100.45平方公里,辖3个村民委员会,居民774户,3 804口人,其中男1 968人。
女1836人。福兴乡是我县满族人较多的乡。占总人口30.5%,被省批准为满族乡。
据1974年考古证实。早在南北朝时期,距今约一千五百年勿吉人就在福兴乡同仁村一带居
住。这里有同仁早期古遗址①。同仁晚期古遗址证实辽金时期女真族在这里居住。民国2年(1913
年)李福久等几户人家来福兴处居住,被称为“李家窑”。民国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被
划为六区。1932年日军占领绥滨,1938年实行集家并村,将附近部落并到福兴屯,在福兴屯设
有警察署统治这一带农民。1945年绥滨解放后,建立民主政权时称为福兴区。1947年实行土地
改革时,为领导土改方便,与集贤区合并称为集福区,1948年建政时又将福兴从集福区划出。
恢复了福兴区,改称为六区。1949年绥富合县时,又将福兴区与集贤区合并,改称富锦县十四
区。1956年建立福兴乡。1958年3月撤销福兴乡,各村屯隶属集贤乡。1958年9月成立黑龙江人
民公社,属黑龙江人民公社。1960年划归绥滨农场。1962年又划回忠仁人民公社。1966年又从
忠仁人民公社析出成立福兴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福兴乡。1985年9月25日改为福兴满族乡。
福兴满族乡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乡。有耕地60 505.6亩,年产粮 4 636.2万斤。农业总产
值360.6万元,上缴国家粮食4 196吨。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等,经济作物有
烤烟、甜菜、葵花籽。全乡有大中型拖拉机31台(1 240马力),小型拖拉机 152台(1 824马力)。
联合收割机 8台(450马力),农产品加工机械14台。大牲畜241头,其中黄牛70头。奶牛11头,
马160匹,饲养猪1925头,羊70只。
乡办企业有粮油加工、木器、建筑等。工业总产值28.4万元。
①同仁早期遗址:称同仁文化。
乡内有农业银行营业所、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电所。有中学1所、小学3所、学生
953人,教职工52人,设有文化站和广播站。乡卫生院1处,村卫生所3处。
八、中兴乡
中兴乡位于绥滨县东北部。东经 131°58′38″—132°15′47″,北纬47°37′1″—47°
42′4″。北靠黑龙江与苏联相望,东部、东南部与二九○农场接壤, 西部、西南部与忠仁乡
为邻。人民政府设在中兴村。距县城51公里。
全乡总面积205.93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委员会。有居民496户,2 360人,其中男1 219人,
女1141人。住民中多系汉族,还有少量的满族。
据考古发现中兴地方早在辽代就有古城一座,距今有八、九百年,又据日伪时期绥滨县地
图中兴古城处标有“鄂来木”名称。此名称无处可考。从古城构造看是一座军事重镇 (详见古
迹章),明显带有辽金特点。
民国 2年(1913年)汉人胡春方来今中兴村地方居住。他雇用30人在此打柈子,卖给中俄两
国轮船做燃料,人们称这里为胡家柈厂子。民国 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时,这里被划归四
区。民国 6年(1917年)被辟为渡口(码头), 后渐渐的发展起来,相继成立了 “合业公司”、
“农业公司”等商业。还设有学校、戏院、客栈、饭馆、大烟馆、妓女院等。中苏边民来往频
繁,贸易兴隆,成为绥滨县北部经济繁荣的集镇。1932年 7月陈大凡(陈庸)在中兴镇建立绥滨
县抗日人民政府和绥滨县抗日人民自卫军。1933月 2月21日(旧历正月十八)—23日连续三日狠
狠地打击了日本侵略者。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兴镇后,将中兴镇一火焚之,烧的片瓦无存。1939
年日伪政府在中兴镇设立警察所,后来称警察分队。并从附近村迁来12户人家。70口人。重新
建立中兴屯。1946年归集贤区管辖。1947年归集福区领导,1948年又归四区领导。1949年归富
锦县十四区领导。1956年归集贤乡领导。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归黑龙江人民公社。1960年
划归二九○农场。1962年又归回忠仁人民公社,1966年 4月27日成立中兴人民公社。1984年改
为中兴乡。
中兴乡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再者从事捕鱼业,全乡农业总产值164.3万元,耕地19 275.25
亩,年产粮食 2 200.9万斤。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等。经济作物有烤烟、甜菜。全
乡有大中型托拉机15台(761马力),小型托拉机60台(720马力),联合收割机 5台,收获机械17
台,农产品加工机械19台。有大牲畜548头,其中黄牛345头,奶牛75头,马127匹,驴1头。饲
养猪1256头,羊73只,植树造林1597亩。绥滨县水产公司鱼籽加工厂设在这里。
乡内设有供销合作社、农业银行营业所、邮电所、文化站、广播站、卫生院。有中学 1所,
小学6所,学生603名,教职工39人。
九、北山乡
北山乡位于绥滨县城西北部,东经131°33′10″—131°48′57″,北纬47°25′24″—
47°29′11″。南邻北岗乡,西部、北部为绥滨农场。东部和连生乡、北岗乡搭界。乡人民政
府设在北山村。距县城27.5公里。全乡总面积为72.4平方公里,辖18个村民委员会,有居民1 041
户,4 942口人,其中男2 517人,女2 425人。居住民中多数为汉人,其次是满族。
北山乡古城村在辽金时期就建有一座古城,古城边长 500米。原名无处考证。古城建在一
岗上,人们称古城地址为古城岗。古城村因古城而得名。辽金时期就有大量的人在这里居住过。
民国4年(1915年)近思公司在这里开荒种地,民国5年(1916年)实行行政划区时此地被划在五区、
六区交界处。古城村和近思村由六区管辖。1932年日军侵占绥滨后,在六区福兴堡设有警察署
管理这一地区。1945年绥滨县解放,建立福兴区政府由福兴区管理。1947年实行土地改革将福
兴区合并到集贤区,称集福区,土改由集福区领导。1948年建政时又将原福兴区从集福区析出,
恢复了福兴区。同时改名为六区人民政府。1949年绥富合县的同时又将六区与四区合并,称十
四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划归黑龙江人民公社,1960年划归绥滨农场,1962年又从农场
分出划归忠仁人民公社。1974年11月27日正式成立北山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北山乡。
北山乡是建立较晚的农业乡,有耕地77 186亩,年产粮食1421.2万斤,农业总产值 432.1
万元。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等。经济作物主要是烤烟和甜菜。全乡有大中型
拖拉机35台(2 075马力),小型托拉机158台(1 996马力),联合收割机14台(950马力),农产品
加工机械37台。有牲畜444头,其中黄牛214头,马230匹,养猪931头。
北山乡办企业刚刚起步,现仅有油米加工、修理等工业,工业总产值为4.3万元。
乡内还设有农业银行营业所、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电所。中学 1所,小学18所,
学生1313名,教职工75名。卫生院1处、文化站1处。广播站1处。
十、新富乡
新富乡位于绥滨县城西北部,东经131°21′52″—131°34′44″。北纬47°25′34″—
47°25′34″。南是富强乡和普阳农场,北,东与绥滨农场为邻,西部与军川农场搭界。新富
乡政府设在新富村,距县城40公里。
全乡总面积60.6平方公里,辖9个村民委员会,有居民635户。3 023人,其中男人1 520人,
女1503人。住民多数是汉族,其次是少量的满族和回族。
民国 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时,该地区被划为七、九区。由于地处边远到此定居人很
少,仅有许姓一家,来往行人常到这里投宿,故有“许家馆子”之称。日伪时期此地由五区代
管,在许家馆子设有警察分队。1945年解放后仍由北岗区(五区)管理。1949年绥富两县合并归
富锦县十五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归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北岗人民公社又归北岗
人民公社。1969年8月开始筹建公社,11月迁来3个生产队,正式建立了新建人民公社。1981年
又改为新富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新富乡。
新富乡地势平坦,系新开发地区,土质肥沃。适合发展农业生产。农业总产值 293.5万元。
耕地49 735亩,年产粮食1273.8万斤。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大豆、小麦、玉米等;经济作物有
烤烟、甜菜。植树造林1 155亩。有大牲畜347头,其中黄牛253头,马94匹。饲养生猪1 575头,
羊255只。有大中型托拉机43台(1 659马力)。小型托拉机106台(1 272马力),联合收割机 7台
(535马力),收获机械12台,农产品加工机械25台。
工业有油米加工、制砖、农机具修理等,总产值为9.2万元。
乡内设有供销合作社,农业银行营业所、邮电所、文化站、广播站。中学1所、小学9所,
学生723名,教职工43名,乡卫生院1处,9个村有卫生所。
十一、富强乡
富强乡位于绥滨县城西部,东经 131°28′2″—131°42′15″,北纬47°14′35″—47°
21′53″,南临松花江,北靠绥滨农场,东接北岗乡,西与普阳农场为邻。富强乡政府设在富
强村,距县城24公里。
全乡总面积149.11平方公里,辖14个村民委员会,有居民1 186户,5 413口人,其中男2 773
人,女2 640人,主要居住汉族人,其次是满族。
富强乡在民国 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时被划为七区,当时只有少量人居住。这地方有
块岗地,一户杨姓人家居住过,故人们称这里为杨家山包。日伪时期由五区北小岗警察署管理,
1945年解放后仍归五区政府管理。1949年绥、富两县合县,由富锦县十五区管理,1956年归北
岗乡,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归松花江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北岗人民公社又归北岗人民公社。
1974年11月27日建立向阳人民公社,1981年改为富强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富强乡。
富强乡土地新开垦、荒原广阔,是半农半牧乡。农业总产值 385.8万元,有耕地93 206亩,
播种面积59 232亩,年产粮食1258.8万斤。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经济作物主要是
烤烟。全乡有大牲畜827头,其中黄牛354头,奶牛284头,马189匹。饲养猪2 250头,羊341只。
农业机械有大中型托拉机33台(1 783马力),小型托拉机 125台(1 500马力),联合收割机 9台
(765马力),收获机械12台,农产品加工机械38台,植树造林148亩。
乡镇企业刚刚起步,仅有制砖、制食油工业,总产值22万元。
乡内有供销合作社,农业银行营业所、邮电所、文化站、广播站。
乡设中学1所,小学14所,学生1 371名,教职工80人,有乡卫生院 1处,14个村均有卫生
所。
十二、东方乡
东方乡位于绥滨县城东北部,东经132°15′19″—132°25′16″,北纬47°30′00″,
东南临松花江与同江县相望,西接绥东镇,北靠二九○农场。乡政府设在红发村,距县城50公
里。
东方乡是1974年11月27日新建的乡,总面积98.5平方公里。辖14个村民委员会, 居民632
户,2 708口人,其中男1 409人,女1 299人。主要居住着汉族,还有少量的满族和蒙古族。
据考古证实,早在两千年前满族人的祖先就生活繁衍在东方乡的蜿蜒河流域。随着历史的
发展。人们逐渐向内地迁徒。到清朝末年仅有少量赫哲人在此过着渔猎生活。当时有段昶在蜿
蜒河设鱼亮捕鱼。民国初年有谢军在松花江岸大桦树地方设鱼亮子,李万春,李春林在高台子
设鱼亮子。民国 6年(1917年)由荒揽头陈雪楼从奉天(辽宁)、直隶(河北)、山东招来一些农民,
来此垦荒种地。民国 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时,此地被划为二区,当时由于此地人烟希少
未设行政管理机构,统由一区管理,区政府设在绥东。1932年日军侵占绥滨后,在绥东设有警
察署,由绥东警察署管理,1945年解放,1946年建绥东区政府,归绥东区政府领导。1949年绥
富合县,此地由富锦县十二区管辖。1956年区划乡时,此地由连生区永安乡管辖。1958年绥东、
永安两乡合并称绥东乡,又归绥东乡管辖。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归绥东公社;9月成立
东升人民公社,归东升人民公社管辖。1964年恢复绥滨县建制时,恢复绥东人民公社。1962年
开始在此地开荒设居民点,1970年居民点已达13处。1974年 4月15日成立了东方红人民公社。
1982年1月1日改为东方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东方乡。
东方乡靠近松花江,地势低洼,草原和水面面积大,是农业、牧业、渔业乡。绥滨县种畜
场设在此乡。
全乡有耕地24 210亩,年产粮食82.9万斤。农业产值50.1万元。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麦、
玉米、水稻等。经济作物有烤烟、植树造林1298亩,有大牲畜444头,其中黄牛374头,马70匹。
饲养生猪931头。
全乡有大型农业托拉机7台(385马力),小型托拉机59台(708马力),联合收割机3台(155马
力),农业产品加工机械26台。
乡内有供销合作社1处,农业银行营业所1处,邮电所 1处。中学1所,学生125名。小学校
14所,小学生530名,共有教职工42人。乡内设文化站和广播站各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