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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驻县农场

第二节 驻县农场




  一、绥滨农场

  绥滨农场位于绥滨县的西部,东经 130°20′30″—130°50′27″,北纬47°5′00″—
47°42′30″。北靠黑龙江和福兴乡,东邻忠仁乡、北山乡、北岗乡,南与新富乡、富强乡、
普阳农场搭界,西部与萝北县接壤,南北长45公里,东西宽26公里,总面积523.43平方公里。

  绥滨农场场部设在原近思屯,距绥滨县城35公里,距离鹤岗市 152公里,距宝泉岭管理局
124公里,距佳木斯市210公里。

  全场有农牧业生产队37个,工副业单位10个。1982年 7月1日人口普查统计有居民4 119户,
19 359口人,其中男9 906人。女9 453人。1985年居民达 4 409户,人口为19 741人。职工为
8 569名。住民中多系汉族,共有19 003人,占总人口98.16%;其次为满族有303人,占总人口
的 1.57%。其他少数民族有回族、蒙古族、壮族、苗族、朝鲜族、布依族等,共计53人。占人
口的0.27%。

  绥滨农场早在民国 4年(1915年)开始,陆续有近思公司、智远公司、东井公司在这里开荒
种地。民国5年(1916年)实行行政区划,绥滨农场一带被划为六、七、八、九、十区范围。1932
年日军侵占绥滨后,在五区北岗村、六区福兴村设有警察署。北岗警察署统治绥滨农场南部,
福兴警察署统治绥滨农场北部。1945年绥滨县解放后建立民主政权,农场南部由北岗区领导,
北部由福兴区领导。1948年2月1日建立绥滨县农场,1949年 6月27日绥富合县归富锦县领导。
1949年9月改为松江省绥滨机械化农场。1958年4月27日归合江农垦局领导。1963年1月1日归东
北农垦总局领导。1968年 6月18日改为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二师九团。归黑龙江省生产建设
兵团领导。1976年 2月25日改名为松江农场。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宝泉岭管理局领导。
1978年又恢复“绥滨农场”名称。

  绥滨农场是以农业为主,工副多种经营的国营企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国家提供大量
农、副产品。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3 269.3万元,农业产值为2 186万元,占总产值的66.86%。
工业产值714.1万元,占总产值的21.84%。林、牧、渔业产值369.2万元,占总产值11.3%。

  全场总土地面积836 279.55亩,可耕土地488 330.55亩,垦植率为58.4%。已耕地有38.9784
亩,1985年实际播种369 748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等。粮食总产为3 875
万斤,上交国家粮食3 782万斤。

  有家庭农场2 662个,牧场46个,林场6个,渔场18个。

  全场饲养黄牛726头,奶牛270头,马94匹,鹿683只,猪8 750头,养羊4 450只,兔1 575
只,貂280只,除家庭饲养场外,场部还设有奶牛队,养鹿队、农副队。

  场有林业队1个,林业户83户,职工248人,森林面积45 559.5亩,森林覆盖率5.7%。

  农场的机械化水平很高,拥有拖拉机混合台243台,联合收割机171台,汽车96台,田间作
业和非田间作业全部实行机械化。

  工业主要有制粉厂、制酒厂、乳品厂、腐竹厂、农机修造厂、木材加工厂、砖瓦厂、综合
厂、联合厂等。产品有小托拉机、红砖、瓦、米、面,食油、乳粉、白酒、腐竹等。

  商业、服务行业有百货商店、青年商店、农贸市场、药店、理发,照相钟表修理、电器修
理、刻字、工艺美术等。

  绥鹤公路贯串农场南北,松花江从场南流过,水陆运输方便,场有汽车队和船队,拥有载
重汽车42台。客车2台,自动托轮船2艘,自动驳船2艘,挖泥船2艘。车船队承担着全场大量粮
食、石油、化肥、煤炭、农机等物资的运输任务。

  农场有普通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小学校38所,共有学生5 227名,教职工309名。场内
设有电影院、电视差转台、文化馆、电影队、图书馆、新华书店。生产队均设有图书室和俱乐
部。场部有大型医院,各生产队有卫生所,共有病床150张,医护人员191名,可以满足职工求
医治病的需要。

  场内还设有法庭、公安分局、银行、邮电所、税务所等。

  二、二九○农场

  二九○农场①位于绥滨县东北,黑龙江与松花汇流夹角地带。东经131°50′25″—132°
26′15″,之间,北纬47°28′30″—47°45′26″。北靠黑龙江,东临松花江,南邻绥东镇、
东方乡。西与忠仁乡、中兴乡搭界、总面积为 775平方公里。场部设在绥东镇北22.2公里太平
山许大婶房框子,距绥滨县城51公里。

  二九○农场设有总场场部,下辖5个分场55个农、林、牧、渔生产队。职工12 486人(1985
年)。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有居民6 495户,29 259口人,其中男14 855人。女14 404人,汉族
28 814人,占总人口98.5%,少数民族有满族303人,彝族34人,蒙古族24人,赫哲族27人,朝
鲜族15人。苗族14人,藏族2人,回族16人,高山族4人,占总人口1.5%。

  据1972年—1974年考古发掘的二九○农场高台子蜿蜒河文化遗址证实,早在两千年前汉代
挹娄人就在这里生活。隋唐时期生活在蜿蜒河一带的黑水靺鞨人(后来发展为女真人)强大起来,
迁走到阿什河流域定居、到辽代建立了完颜部、后来建立了大金国、留在松花江下游的形成了
五国部。

  ①二九○农场: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九十七师二九○团转业前番号。  

  民国 5年(1916年)绥东城县佐划行政区划时,二九○农场一带被划为二区,伪满洲国时仍
为二区。由于住户少,当时并未设行政机构,一直归一区管辖。1945年绥滨县解放,绥东建立
了区政府、归绥东区政府领导。1948年绥东区改为二区,归二区领导。1949年 6月27日二区改
为富锦县十二区,归富锦县十二区领导。1955年 6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农建二师五团先遣队
进入场区踏荒建点。1955年11月21日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命名为二九○农场。 1956年3
月15日在绥东小学校操场召开“向荒原进军誓师大会”,从此,二九○农场的创业开始了。1958
年二九○农场归合江农垦局领导。1963年划归东北农垦总局领导。1969年东北农垦总局改为沈
阳军区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二九○农场改为二师八团。1977年 1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
销,4月1日二师八团改为军民农场, 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宝泉岭管理局领导。1978年4
月8日恢复二九○农场场名。

  二九○农场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林、牧、渔、工副业全面发展的大型国营企业,全场
总产值65 571万元,其中农业产值36 500万元,占总产值55.66%,牧业产值 4.341万元,占总
产值6.63%,渔业产值30万元,占总产值0.05%。工业产值24 700万元,占总产值37.67%。全场
有耕地654 854亩,农业工人7 719人,每个工人承担84.8亩土地。种植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
麦、玉米、水稻等。年总产量为11.5亿公斤。每年上交给国家 5.8亿公斤,出口大豆35万公斤。
拥有拖拉机427混合台,联合收割机254台。田间非田间农机具3 044台(件)。饲养黄牛447头、
奶牛556头、马202匹、鹿231只、生猪9 043头,养渔水面1 215亩,年产渔223万公斤。天然次
生林和柳树通29 000亩。营造人工林49 524亩,苗圃1 200亩、果园1 439亩。

  工业企业有农机具修理厂、面粉厂、白酒厂、化油厂、木材加工厂、砖瓦厂、食品加工厂、
乳品厂等。主要产品有电力、小托拉机、砖瓦、白酒、食油、淀粉、面粉、糕点等。

  二九○农场虽地处边远,但交通很方便。公路冬夏客货畅通无阻,场部距鹤岗市 183公里、
宝泉岭 161公里、绥滨县城51公里。冬季封江去富锦35公里。从场部到忠仁乡接鹤岗公路可去
佳木斯、哈尔滨等地。总场去各分场有公路60公里,各分场通各生产队公路 116公里。有载重
汽车94台,客车 5台。场南有松花江,场北有黑龙江、水上运输也很方便。有托船2艘,油驳1
艘,每年车船将43 000万吨粮食和农副产品运往外地,将 5万吨油料、煤炭、化肥、钢材、木
材、机械物资等生产生活用品运进农场。

  场内文化、教育、卫生设施齐全。有初级中学5所,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在校学生4 362
名。小学校40所,在校生7 237名。中小学教师共723名。校舍面积1 221.56平方米。适令儿童
入学率 95.8%。场部设有电影院、广播站、文化馆、电视差转台。分场设有电影队、文化室。
场部有大型医院1处,160张床位。分场卫生所5处,生产队卫生室64处,医务人员354名,可满
足职工和家属医治一般疾病的需要。

  农场场部设有综合百货商店1处,青年商店2处,分场设分店5处,代销店36处、农贸市场1
处,个体商业户19个。服务行业有被服、饭店、旅店、招待所、浴池、修理 (电视、收音机、
钟表)、刻字、照像等。

  场内设有法庭、公安分局、农业银行二九○办事处、税务所、邮电支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