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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

第六章 自然资源

第一节 土地




  绥滨县地势平坦,绝大部分土地可利用,多数土地拓为耕地,少部分荒坡和草原用来植树
和放牧。全县总面积3 335.216平方公里,核50 028 240亩,其中县属面积1 699.2平方公里,
核2 548 830.84亩;宝泉岭农场管理局所属绥滨农场、二九○农场、普阳农场、军川农场所属
土地1 636.016平方公里,核2 453 993.16亩。

  县属各种面积中耕地面积1 207 402亩,占县总面积的 47.4%;林地面积218 032亩。占县
总面积的8.6%;牧地面积60 600亩,占县总面积的2.4%;园地面积374.62亩。占县总面积的0.015%;
荒地面积141 198.42亩,占县总面积的5.5%;建设用地面积248 447亩,占县总面积的9.75%;
其它用地面积366 751.52亩,占县总面积的14.4%;水域面积306 025.76亩,占县总面积的12%。

  水域面积中:江河面积265 390.26亩,占水域面积的 86.7%;湖泊面积31 822亩,占水域
面积的10.4%;坑塘面积7 025亩,占水域面积的2.3%。

  宝泉岭农场管理局各农场所属土地,总面积 1 636.016平方公里,核2 453 993.16亩。耕
地15 388 227亩;林地128 426亩;牧地121 250亩;园地12 730亩;荒地55 825亩;水域54 368
亩;建设用地433 938亩;其他用地10 62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