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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灾

第五节 风灾




  1971年 7月31日16时19分—16时27分,绥滨镇人民公社、大同人民公社、连生人民公社、
绥东人民公社、北岗人民公社出现雷雨大风。绥滨镇人民公社八级大风持续11分钟,十二级大
风持续3分钟。最大风速每秒8米。绥滨镇人民公社、大同人民公社的38个生产大队受灾,其中
13个大队受重灾。农村房屋倒塌77间,房盖全部被揭的175间,大部分被揭的1 238间,县城镇
建筑物倒塌5 137平方米,全部揭盖库、房2 723平方米,部分揭盖的32 629平方米。庆祥大队
变压器台架,一尺半粗的大树被刮倒。一粮区国家标准粮仓全部揭盖。砸死1人。重伤4人,轻
伤27人。压死马2匹,重伤马2匹,牛1头。城乡财产损失103.3万元,农作物受灾3 657垧。

  1974年 9月11日15时53分—16时10分,绥滨镇人民公社、北岗人民公社、连生人民公社、
大同人民公社出现雷雨大风。绥滨镇内12级大风持续了 1分钟,八级大风持续了17分钟,15分
钟内降雨26毫米。8 600垧庄稼被刮倒,损坏变压器台2处,280伏线路塔7处,电话线路倒杆百
余根,房屋揭盖964间。一株30厘米粗的大树和多处烟筒被刮倒,雷电击伤6人,城乡损失17.5
万元。

  1978年5月26日—27日,刮了两日九级大风,1394垧小麦、谷子被砂土埋没。

  1979年5月8、9两日连刮九级大风,使7.5万亩小麦、谷子被砂土埋没。土壤水份减少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