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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章下序



  绥滨县土地肥沃,水草丰富,原系少数民族居住区,清朝前期,此地人烟稀少,一片荒芜。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始有汉族农民迁此利用锹挖镐刨从事农耕。光绪三十一年 (1905年),
清朝榜告放荒,绥滨土地得以开发,土地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经历了 4个历史时期;即:清
末荒揽头包揽大段时期;民国新兴官僚地主集团垄断土地时期;日本统治下的殖民地时期;新
中国“实现耕者有其田”到土地公有化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6年绥滨进行了土地
革命,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不久广大农民又组织起来,走上了农业合作化道路,建立人民
公社。1983年,本县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