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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改革

第三节 土地改革




  绥滨土改始于1946年6月,结束于1948年3月,历经 1年零10个月的时间整个土改任务全部
完成。

  其过程大体分为:反奸清算,砍挖斗争和平分土地等3个阶段。

  一、反奸清算

  1946年 2月,合江省委派赵振华率领佳木斯干训班青年干部组成的工作团,进驻了绥东、
连生两个区,开始发放“满拓”地;历经两个月的工作,使绥东区25个自然屯,1 172 户。分
得“满拓”地4 667垧,每户平均将近4垧。连生区因无“满拓”地,工作团只作了一般宣传,
于5月份撤出。

  1946年 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6月,根
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县委副书记刘好义率领民运工作队进入城区,开展反奸清算、减租减息
斗争。为了平息民愤,扫清土改障碍,县政府召开了公审大会,镇压了民愤极大的国民党反动
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刘默臣、魏洪久、吴秃爪等敌对分子。并分了伪兴农货店、兴农牧场,
清算了特务杨阴溪,斗争果实折合金额总计6 293 898元(东北券),使1 318间房减了房租。为
了保护城镇工商业者,城区反奸清算暂缓进行,集中力量开辟农村土改工作。7 月,刘好义带
领部分干部和在城区反奸清算斗争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组成民运工作团,到连生区开展反奸
清算斗争。9 月,唐纯一带东大工作团进驻绥东区。为了打击地主阶级和敌伪残余势力,工作
团在连生区又召开了公审大会,镇压了地主兼特务分子赵喜恩、特务腿子曹凤亭。并及时地使
农民分得了斗争果实,广大农民看土改工作团为穷人撑腰并伸张正义,因而积极向工作团靠扰,
并投入了反奸清算的斗争。工作团采取点面结合、以点代面的工作方法,在凤鸣、新兴等屯先
走一步,以便取得经验,全面铺开,工作团每到一地,就向群众宣传土改政策,提高农民的阶
级斗争觉悟,并组织群众斗争罪大恶极的不法分子。在反奸清算斗争中,工作团培养出了一大
批土改积极分子,建立了农民会、妇女会、民兵队等组织、绥东区31户地主被清算,连生区77
户地主全部被清算,在清算反奸斗争中,有24个地主逃跑,被群众揪回后公开进行了批斗。

  1946年12月10日,中共合江省委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土改斗争的指示》。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掌握斗争方向,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第二,要抓住土改斗争的中心任务,正确地执行阶
级路线和群众路线;第三,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建立巩固的合江根据地,县民运工作委
员会,根据省委指示,总结了1946年 6月以后开展的反奸清算斗争经验。肯定了成绩,找出了
差距。指出当前土改运动存在的问题是,经验不足,运动开展得不深不透,有的地方运动走了
过场,更为严重的是,广大贫苦农民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农会的领导权仍然掌握在地主阶级的
手里,农民未有得到彻底翻身;有的村屯只是分了青苗,地界尚未找清,工作队走后,地主用
恫吓、威逼、伪装可怜等手段,迫使农民退地;同时,还有的“二地主”采取分家、经商、参
军、攀亲结龙、拉拢腐蚀等手段逃避斗争。结果绝大部分土地牲畜仍在地主阶级手中。贫苦农
民仅分到少量土地、牲畜和浮财,地主阶级手中的大量浮产仍未挖出来。因而,在反奸清算斗
争中出现了“夹生饭”为了将土改斗争进行到底,工作团把工作队全部集中到县进行整风,系
统地学习土改有关文件和指示,在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的基础上,对照检查,对犯有一般错误的
同志,工作团采取批评、教育、提高的方针,使其坚定革命意志和革命立场;对混入工作团的
阶级异己分子则坚决清除出团。通过整风学习,干部的阶级斗争觉悟提高了,革命意志增强了。
大家清楚地认识到:土地改革是一场伟大的农村革命;它不仅使农民在经济上彻底翻身,而且
在政治上也要彻底翻身,真正成为国家主人。整风结束后,工作团又立即奔赴农村,开展土改
斗争。

  县民运工作委员会,提出对“夹生饭”的具体要求:工作团要加强政策学习,提高工作水
平。改进工作方法;要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不准包办代替,不准强迫命令,不能急于求成;
要把土改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自觉地起来参加土改斗争。

  在“夹生饭”较严重的地方,运动要从头开始,一步一步地进行,缺什么补什么;由谁掌
权,是煮“夹生饭”的补课重点,农会大权一定掌握在真正的贫雇农手中。

  为了进一步搞好土改运动,工作队又进行了调整,县委书记张志超主要负责城区斗争并指
导全县;县长于华烽负责连生区;县委副书记刘好义负责绥东区;周美章、刘雨田负责集福区
(当时集贤、福兴合为一个区);宋迺金、金连城负责大同区。3月,从富锦地委调来7名干部,
县委抽调8名干部, 共同开辟北岗区工作。1947年 1月,工作队先后进入农村各工作点。在煮
“夹生饭”区,工作队进一步发动贫苦农民,巩固农会,揭露地主拉拢腐蚀和欺骗农民的罪恶
活动;在新开展土改运动的地方,工作队一边宣传土改政策,一边发动群众,组建农会、妇女
会、民兵队,全面掀起反奸清算的斗争。经过反复深入的工作。全县掀起了土改斗争的高潮,
起出了浮财、斗倒了地主,要出了青苗,销毁了旧地照,巩固了农会。

  二、砍挖斗争

  砍挖斗争的主要对象是大地主、中地主、恶霸小地主和恶霸富农彻底打倒地主阶级。挖掉
产生地主阶级的坏根,摧毁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这是砍挖斗争的主要任务。

  1947年 8月,砍挖斗争在绥滨县开始了。工作团进入农村后深入发动群众,清算地主阶级
的土地占有帐、政治压迫帐和经济剥削帐。经过算“三帐”使广大农民了解了地主阶级的发家
史和阴险毒辣的剥削手段,深刻地认识地主阶级是封建势力的总代表,是帝国主义、官僚资本
主义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这样就增强了广大农民参加砍挖斗争的自觉性。

  砍挖斗争提出的口号是:地主“搬出大院,交出好地”;“拉回牲畜,挖尽浮财”。1947
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相继又发表了《晋绥农委会告农民书》、
《中共中央东北局告农民书》。这些文件、使砍挖运动的健康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据10月
末统计、全县斗争了地主、富农和敌伪残余等1 867户,其中地富1 573户、敌伪残余 141户、
地主兼工商业者被挖浮产的56户、伪配给店7户、小摊床34户、其它56户,被斗户占总户10 730
户的17.4%,被斗人口12 483人,占总人口48 012人的 26%。农民分得牲口1 536匹(头),房子
930.5间、大车169台、粮食1 299石(一石720斤)、衣服被褥83 185件(床)、现金21 157 000元
(东北流通券)、棉布9 727尺。

  三、平分土地

  1947年11月~1948年 3月,是土改斗争划阶级定成份阶段。在这个阶段,工作团进一步复
查纠偏、平土地的工作,并成立了贫雇农代表会。

  (一)发布告

  县民委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精神,于11月在连生区和春屯进行平分土地试点;12月,
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彻底平分土地的布告,公开支持农民平分土地的革命行动。布告主要内容是
号召全县人民勇敢地站起来,积极参加平分土地的斗争;地主阶级必须向贫雇农群众交出一切
土地、财产,并低头认罪,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一份土地,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分配果实时,
要经过贫雇农大会民主讨论,首先按照贫雇农要求来分配,并要适当地照顾中农利益。

  在土地分配上,布告规定:贫雇农一口人分两人份,两口人分 3人份,跑腿可分较好较近
的地,其他各阶层力求平等;分浮产要照顾贫雇农安家立业,并要着重填平补齐,同时也要注
意中农利益,布告最后还指出,妇女对土地和财产有所有权,分地后出嫁者,本人有权处理土
地和财产。

  (二)划阶级、定成份

  在反奸清算和砍挖斗争中,工作团在农村划阶级成份,由于经验不足。出现了一些偏差,
为了纠正错误,县民委召开县、区、村三级干部会议。以会代训,反复学习文件;同时还列举
具体事例进行分析研究,并把会议材料印发给各工作队,以便参照。

  划分阶级成份的具体标准是:一是地主不劳动,富农参加劳动,故劳动不劳动是区别地主
与富农的主要标志;二是富裕中农和富农的区别。富裕中农一年剥削量不超过年总收入的 25%,
富农则超过了 25%;三是中农和贫农的区别,中农一般不出卖劳动力,贫农出卖部分劳动力,
这是区别中农和贫农的主要标准。通过划分阶级成份,全县最后确定地主 187个,恶霸富农92
个。恶霸中农44个,警察特务113个,伪屯长102个,计538个。

  平分土地的具体做法是:1、对地主、恶霸富农的土地、牲口一律打乱重分;2、中农土地
基本不动,自愿动者,可以打乱,自愿拿出多余土地者接收; 3、贫农土地一律打乱重分,不
愿动者给补地;4、小商人。自由职业者随中农;5、流氓、特务的附属劳动者随佃农平分土地
后,地主、富农的生活水平不能超过贫雇农。小地主中孤寡者,本人系自由职业者,无劳力,
生话程度一般应在中农以下。应满足贫雇农对土地的要求(地板好,数量足),并解决其生产资
料(马、农具)生活资料(衣、食、房)。在平分土地时,工作团依据阶级成份,评定土地等级,
然后按土地等级确定分配次序,并按次序由农民自愿选择。单身户劳力强分地3垧,弱劳力分2
垧;2口人分3人份地;3口人多分半人份地,4口人以上者按人口均分。分地前留出房基地、菜
地和场院地、森林、鱼亮子和草甸子一律归公有。土地评定后,工作队下地插牌划定边界,全
县共平分地主、富农和满拓地25 897垧,加上贫农、中农未打乱重分之地15 139垧,计41 036
垧;全县48 012人,每人平均分地0.85垧。分地工作,在1948年春耕前全部结束。

  在平分土地的同时,工作团组织建立了屯、村、区三级贫雇农代表会。屯贫雇农代表,选
举产生村代表会;村贫雇农代表选举产生区代表会。贫雇农代表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决定本
地政治、经济等一切重大事情,是农村的“苏维埃”。

  (—)复查纠偏、补偿划回中农

  在砍挖斗争中,由于政策掌握不准,一度出现了扩大斗争面的问题,侵犯了中农利益,本
着有错必纠、坚决补偿的原则, 在划阶级、定成份中, 工作队进行了纠偏。坚决贯彻了补偿
(中农)政策,把中农的财产尚未分掉的一律予以退回,并且给缺畜力的中农解决牲畜,保证中
农的生活不低于翻身农民。政府教育贫雇农深刻认识补偿自己朋友的重大意义,加强同中农的
团结,并选出中农代表参加村民委员会。结合复查纠偏的不断深入,工作队召开了贫雇农、中
农团结大会,农会领导代表贫雇农向划回中农赔礼道歉,相互间进行交心。通过复查纠偏,补
偿划回中农,不但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政治斗争觉悟,而且还稳定了中农的思想情绪,加强了
贫雇农同中农的团结,促进了土改运动的健康发展。

  1948年 9月27日,工作团根据《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精神,在北岗区永生屯开展了评地发
照试点,并组织县、区干部、小学教师以及各村村文书参加。试点工作历经30天,在10月27日
结束。11月初,县政府组织评地发照工作组,分别深入全县 116个村开展评地发照工作,12月
末,全县发照工作胜利结束。

  土地改革运动,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最彻底的生产关系大革命。它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
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在广大农村掀起了大生产运动高潮,整个农村呈现出了一
片欣欣向荣的新景象。

   1943—1914年绥滨县土地占有情况表
  表4—1



   全县人口、村、耕地统计表
  表4—2 单位:垧


  注:全县有牲口6 464头,车辆2 711辆。

   土地分配统计表
  表4—3 (1947年6月)


  注:城内7 000人口没分到地,从机关和斗争的土地解决300垧。

   农民获得生产条件统计表
  表4—4 (1947年6月)